摘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陈建华表示,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设置了过渡期,从2019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为新标准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78号)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告的目录信息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家有电动车的注意了

这事很重要

再忙也要看!

4月15日,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实施

然而市场上大量的旧国标车还未销售,

为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省出台了新政实施过渡期政策,

将今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

列为实施新政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杜绝新增旧国标车,

旧国标车销售及上牌暂不受影响。

但是,从明年开始,

市场上就只能销售新国标车。

库存旧国标车仍可销售及上牌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处长陈建华表示,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设置了过渡期,从2019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为新标准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78号)的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对于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告的目录信息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

另外,

南昌市还规定,

不在目录内但经查询能够确定

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公安交警部门也应当予以登记,

也就是说市场上销售的新标车

也是可以按规定上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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