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报讯(记者 方怡君)11月27日,北京市教委通知称将开展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

原标题:北京将实行校长职级制 中小学校长分“四级六等”

新京报讯(记者 方怡君)11月27日,北京市教委通知称将开展首批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北京中小学校长将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根据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学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校长职级设置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级,其中高级、中级分别设置1、2、3等。特级、高级、中级、初级校长结构比例控制为:0.5:4:4.5:1。

据悉,中小学校长包括:北京市全日制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和工读学校、大学附中附小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其他性质公办园和民办园)、职业高中学校(以下统称“中小学”)中,2019年12月31日前在岗尚未到达退休年龄或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在职在岗的正职校(园)长(含党组织书记)。非区教委所属中小学按照属地原则,组织中小学校长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

北京市教委还公布了北京市各区中小学特级校长指标,总计138个。朝阳区最多为22个,其次为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为15个。据悉,北京市将首评特级校长指标控制在特级校长总指标的50%-60%,预留出每两年的晋升空间。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根据本区中小学校长总人数测算出高级、中级和初级校长评审的指标结构,建议各区高级指标首评使用60%-70%,预留出每年的晋升空间。

去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包括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并指出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地区,根据实际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记者注意到,2018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工作会中曾提出,将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以调动校长和学校投身教育改革的积极性。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时间安排,今年11月30日前,北京各区完成高级及以下校长职级制评审认定工作。12月6日前,各区完成特级校长候选人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预计今年完成特级校长的评审工作。

新京报记者 方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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