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說兩個人談戀愛,你要說喫個飯、買個小禮物、買件衣服、看看電影,你這個錢花了也就花了,分手的時候你再跟人說,我哪天請你喫飯花了200,你得給我轉100,這說明你這個人太小氣,林先生不會幹這個事,但是林先生一想,我真金白銀給你這個錢,我都給了10萬,咱倆現在戀愛不談了,夫妻做不成了,那我這個錢怎麼整,我可不可以要回來呢。人家說我三年轉給你這10萬,是不當得利,要求汪女士全額返還,最近法院經過調查,給兩人開具了調節協議書,兩人經過調節林先生也撤訴了,法院基本判定在戀愛過程中,男方給女方的錢,什麼情況下能要回,什麼情況下不能要回呢。

列位歡迎來到照理拍案,我們常說在中國娶個媳婦,是不容易的,甭管怎麼說,很多地方還是有收彩禮這個傳統的,有的地方彩禮還不輕,幾十萬人家嫌少。

這個時候我們就經常感慨,還是印度好,印度娶媳婦不單不用花彩禮,女方還給你送嫁妝的,而且你以爲談個戀愛結個婚,就是彩禮要花錢嗎?不是的。

在整個談戀愛階段,男性的支出要遠遠多於女性,你說雙方約個會、喫個飯、看個電影、買個飲料、買個奶茶,這個錢一般都是男的花吧,到了各種各樣的紀念日,男的總得給女的送點小禮物不成,你要是不花不送,對不起 在女方心目中,你小氣這個印象那算是落定了。

更有甚者近些年來,各種各樣的節,大家都不流行送禮物了,這不微信很方便了,大家流行發微信紅包,情人節你給女生髮個1314元,我愛你一生一世,這都是標配,有的人說你發520、500多太少了,你得發5200纔行。

而且不光是情人節,什麼見面紀念日、女方生日,過年你都得發錢,而且你發完錢之後,女孩還要把這個截圖,放到自己朋友圈中,已顯示男朋友對自己多麼多麼好,讓她自己別的朋友,在下面紛紛點贊,所以無形中這也形成了一個攀比。

你要是說情人節,我給你發個2塊1毛4行不行,太不行了,你發214你女朋友可能都不好意思,截圖發朋友圈,如果說談了一兩年戀愛,大家修成正果了,從此你的錢是她的錢,她的錢也是她的錢,你以前花那些錢沒打水漂。

咱也就理解了,可是如果沒修成正果怎麼辦,沒修成正果,你這個錢等於是白給別人家了,還能往回要嗎?您別說有的人就有這個想法。

2016年的時候北京一位林先生,自己經營一家公司比較有錢,認識了一個長相甜美的汪女士,一來二和之後,兩個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此後的三年間,林先生對汪女士照顧得無微不至,逢年過節像這個情人節,就像我說的那樣,不發個1314也得發個5200。

由於林先生這麼慷慨大方,兩個人戀愛談的也非常成功,只不過很可惜的是,到今年兩個人快談婚論嫁的時候,發生了各種各樣的矛盾,到最後兩個人只能黯然分手,分手之後林先生很不甘,自己翻查聊天記錄的時候,才突然發現原來這三年時間,他光轉賬給汪女士,就超過了10萬元人民幣。

你說兩個人談戀愛,你要說喫個飯、買個小禮物、買件衣服、看看電影,你這個錢花了也就花了,分手的時候你再跟人說,我哪天請你喫飯花了200,你得給我轉100,這說明你這個人太小氣,林先生不會幹這個事,但是林先生一想,我真金白銀給你這個錢,我都給了10萬,咱倆現在戀愛不談了,夫妻做不成了,那我這個錢怎麼整,我可不可以要回來呢?於是林先生就一紙訴狀,起訴到了北京西城法院。

人家說我三年轉給你這10萬,是不當得利,要求汪女士全額返還,最近法院經過調查,給兩人開具了調節協議書,兩人經過調節林先生也撤訴了,法院基本判定在戀愛過程中,男方給女方的錢,什麼情況下能要回,什麼情況下不能要回呢?廣大男青年好好聽着,這絕對對每個人都好用!

法院說,如果在戀愛過程中,女方以結婚爲目的,跟男方要求錢財,比如說女方說你要娶我,你得給我5萬作爲彩禮,或者說女方說你要跟我談戀愛,你得給我3萬5萬,我才能跟你談戀愛,如果以結婚或者談戀愛爲目的,要求男方轉給他錢,男方是被動的,女方是主動的,那麼當戀愛關係破裂,或者說兩方不結婚的時候,這個錢是可以要回來的。

而像林先生這種,在長達三年的戀愛期,林先生主動的在各種節假日紀念日,轉給汪女士錢,而且從來沒有任何索要行爲的,更關鍵的是,林先生轉給汪女士的錢,不附帶任何附加條件的話,那麼對不起,這個錢,汪女士就可以不還給林先生了。

也就是說當時給錢,是你林先生心甘情願的給,你是小額多次的給,不附帶任何條件的主動地給,那麼人家拿了也就拿了,人家不退給你也沒有毛病,所以大家明白了嗎?我們當然希望,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是沒成眷屬那些,大家在給錢的時候自己算計好,不希望眷屬沒成,你那個錢也要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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