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航集團混改再破局 牽手均瑤後引入國有資本中國國新)

混改先行者東航再度佈局。11月26日,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國新”)在官網宣佈,已經於11月25日與東航集團簽署股權改革項目合作意向協議書,明確中國國新出資參與東航集團層面股權多元化改革的意向。

民航業內專家林智傑對記者表示,三大航集團層面的股權多元化持續推進,引入新的國有股東,比如這次的中國國新集團,可以爲東航注入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完成國資委的考覈要求。後續如果引入其他國有股東,也有尋求業務協同的發展空間。

民航業內專家綦琦對記者表示,國新的國資委平臺公司背景,對於引入非央企投資主體參與東航混改顯然有一定背書作用。

 混改力度加大,東航集團引入中國國新

官網顯示,中國國新於2010年12月22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2016年初被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確定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的兩家中央企業之一,是在國家授權範圍內履行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底,其資產總額達到3873.7億元,相較於2016年試點之初增長了1.79倍;2018年,中國國新資產總額突破3800億元,實現淨利潤72億元,較試點之初增長了66%,年均複合增長率達到18.7%。

中國國新的業務格局主要包括基金投資、金融服務、資產管理、股權運作和境外投資等。

11月27日,在國務院國資委政策吹風會上,中國國新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渝波表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應準確把握平臺定位,轉變監管方式,對參股企業要以財務管控爲主,依法履行治理程序,關注資本流動和回報情況。

對於本次合作,中國國新黨委書記、董事長周渝波表示,此次參與東航集團股權多元化改革是中國國新作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央企深化改革的具體舉措。

東航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劉紹勇表示,此次股權多元化改革將助力東航集團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航空運輸企業。雙方將以本次簽約爲契機,在基金投資、資產管理、金融服務、股權運作、境外投資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務實合作。

民航業內專家綦琦對記者表示,中國國新作爲國資委投資平臺,和同爲國資委直屬的央企東航集團戰略合作是東航混改中的一部分,如果中國國新以參與東航集團各板塊公司增資擴股和申購債權的話,顯然是爲東航集團注資,優化東航財務結構。

綦琦還表示,國新的國資委平臺公司背景,對於引入非央企投資主體參與東航混改顯然有一定背書作用。

東航集團混改深入 物流加速轉型 相繼牽手均瑤、中國國新

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發佈了《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包括民航在內的7大領域被圈定爲混改的指定行業。

東航集團是混改的先行者,也正在不斷推進。

2016年9月,東航集團、聯通集團等6家央企被列入首批混改試點。在這之前的2016年4月,東方航空在上海宣佈與攜程達成戰略合作,攜程以30億元定增東方航空,雙方將在業務、股權、資本市場等領域開展全方位的合作。

2015年9月1日,東方航空發佈公告,宣佈達美航空入股東航,達美航空向東航投資4.5億美元並取得其3.55%股份,雙方簽署協議,並開展全方位的深入合作。

在混改的過程中,東航集團看到了航空貨運的發展方向。東航集團旗下的東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航物流”)是東航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試點單位,於2019年1月開始接受上市輔導,今年7月開始衝刺IPO。

2017年4月,在發改委原則同意東航物流混合所有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基礎上,東航集團批覆同意對東航物流實施掛牌增資入股,引入非國有資本投資者,增資擴股後東航物流注冊資本由11.5億元增至14.29億元,股權結構調整爲東航產投持有45%,多家非國有資本投資者持有45%。

值得注意的是,東航物流核心員工持股平臺持有10%,這也是央企中第一次實現核心員工持股。

談及混改的意義,東航物流在招股書中表示,首先,實現了體制機制的重要轉變,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大幅提高運行效率,激發企業內在活力;其次,建立市場化的薪酬管理體系,通過員工持股等方式,建立並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最後,本次混改引入的非國有投資者與東航物流主業存在潛在的業務合作機會,通過國有和非國有航空物流全產業鏈的業務整合,有利於進一步幫助公司打造航空物流行業生態圈。

2019年3月,綠地集團與東航集團達成“投資入股上航國旅”協議,宣佈綠地以2.51億元成功競得東方航空旗下全資子公司上海航空國際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航國旅”)股權項目,綠地將持有上航國旅65%股權,東航股份持有35%股權。

今年9月6日,東方航空發佈公告稱,東航集團與吉祥航空控股股東上海均瑤(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均瑤集團”)於9月6日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公告披露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內容,東航集團和均瑤集團將促成分別向對方下屬控股子公司東方航空和吉祥航空派駐一名董事,且將促成派駐董事擔任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或戰略規劃委員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或薪酬與考覈委員會的委員。在完成上述董事聘任程序前,雙方董事人選以董事會觀察員身份列席對方董事會及相關專門委員會會議。

業務合作方面,東航集團和均瑤集團將視對方爲航空運輸及相關領域的優先業務合作伙伴,成立由雙方下屬航空業上市公司主要領導爲組長的業務合作推進委員會,共同推進雙方在各個業務領域的全面戰略合作。同時,雙方還會在航空運輸市場營銷、運行及服務保障、機務維修、物流及貿易、航空業相關金融服務及投資業務、航空專業人才合作、航空業輔業及其他潛在合作領域實現業務合作。

民航業內專家林智傑對記者表示,三大航集團層面的股權多元化持續推進,引入新的國有股東,比如這次的中國國新集團,可以爲東航注入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完成國資委的考覈要求。後續如果引入其他國有股東,也有尋求業務協同的發展空間。

張宇濤 本文來源:新京報網 責任編輯:張宇濤_NBJS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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