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铲车司机为身穿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王某和,自称是铲车驾驶人的年轻男子王某与其为父子关系,驾驶铲车的中年男子王某和因所持驾驶证类型为C1,且已被记11分,怕因该起交通事故被记分,于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打电话叫儿子过来顶替自己。2019年11月25日,王某和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驾驶证一次性记27分,行政罚款4400元的处罚。

曝光

2019年11月1日11时47分,双鸭山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欧蓓莎小区内一辆铲车与一辆吉利轿车相撞,有人员受伤。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待勘查完毕后,办案民警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双方车辆进行暂扣。在核查案件过程中,民警发现自称是铲车驾驶人身穿白色上衣的年轻男子王某所陈述的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经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铲车司机为身穿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王某和,自称是铲车驾驶人的年轻男子王某与其为父子关系,驾驶铲车的中年男子王某和因所持驾驶证类型为C1,且已被记11分,怕因该起交通事故被记分,于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打电话叫儿子过来顶替自己。经讯问,王某和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年轻男子王某对顶替父亲王某和充当肇事车辆驾驶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11月25日,王某和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并处驾驶证一次性记27分,行政罚款4400元的处罚;王某因提供虚假证言,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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