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操場埋屍案”真相大白:掃黑就該拔除“保護傘”)

近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又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如塵封16年的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盤踞洞庭下塞湖17年之久的洞庭“湖霸案”,還有28年前靠打殺起家的遼寧“宋琦、宋鵬涉黑案”,均逐漸真相大白於天下。除了涉案的犯罪人員外,有關“關係網”和“保護傘”也一一浮出水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遭到徹查。

最新數據顯示,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以來,一大批黑惡勢力犯罪分子及背後“關係網”“保護傘”被依法嚴懲。截至2019年11月4日,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773個,督促35474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事實證明,掃黑除惡工作正向縱深推進與發展,不斷加強打擊的力度,加大挖掘的深度,拓寬打擊的廣度。而唯有這樣的合力,一些陳年舊案才能被髮掘出來,且連根拔起。而對黑惡勢力的連根拔起,不僅僅是“拔出蘿蔔帶出泥”,所有牽涉人員一個不放過,並且,還要做到挖出黑惡勢力背後的“靠山”,不讓“關係網”不漏網。

如果沒有掃黑除惡,這些陳年舊案不知何時才能見得了天日。從近期的掃黑除惡案件來看,沉積的罪惡長達數十年難見天日,並非是嫌疑人作案手法多麼高明,也不是案件特別複雜難以偵破,關鍵在於背後有“關係網”“保護傘”以各種形式阻撓調查。

“關係網”“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爲。

“關係網”“保護傘”是黑惡勢力存在的土壤,助長了黑惡勢力的猖獗勢頭。在最近一段時間查出的這幾起陳年舊案中,“關係網”“保護傘”在黑惡勢力中的重要作用均有體現。

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嫌疑人在當地有多名親戚任當地重要部門領導,被害人家屬多年舉報仍然得不到立案,當地有司法工作人員甚至說,“你們在新晃縣可能找不到證據。”專案組介入後,該案涉及的黃某某等19名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10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並移送審查起訴。

洞庭“湖霸案”的主角夏某某私人侵佔下塞湖長達17年,如此違規違法行爲,爲何能持續十餘年而不被監管?同樣也是因爲他在當地編織了一張涉及衆多官員的“關係網”,而其中職級最高的是益陽市委原副祕書長,時任沅江市市委書記鄧某某。最終,該案共有11名“保護傘”落馬,100多名國家公職人員被處理,牽涉面之廣可見一斑。

同樣,遼寧宋氏兄弟隨着黑惡勢力的擴大,在被捕前,資產達80億元,還利用資本勢力向政治滲透,分別連續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當地政界商界稱霸一方。這樣的黑惡勢力,其背後存在什麼樣的“關係網”和“保護傘”,必須深查徹查。

今年是掃黑除惡的關鍵一年,以掃黑除惡之勢掃清沉積的罪惡,還需繼續咬緊牙關,迎難而上。尤其是要注意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特別是基層“拍蠅”結合起來,以掃黑除惡推進反腐倡廉,並實現優化社會治理的綜合效應。

要想掃黑除惡發揮最大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就要按照中央“兩個一律”的要求,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背後的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李超 本文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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