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農業農村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堅持延包 不得打亂重分)

中新網11月28日電 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今日表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柳江區成團鎮數萬畝晚稻成熟,宛若金色地毯鋪在山間。 張子瀟 攝資料圖:廣西柳江數萬畝稻田豐收,宛若金色地毯鋪在山間。 張子瀟 攝

11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農辦祕書局局長吳宏耀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並答記者問。

韓長賦表示,土地關係是農村最基本的生產關係,以土地制度爲核心的基本經營制度是黨在農村的政策基石。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堅持土地家庭承包經營,並保持承包關係穩定不變,爲解決喫飯問題奠定了制度基礎,也爲保持農村長期穩定奠定了制度基礎。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發佈,明確了鞏固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本方向,明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長期穩定的基本原則,是一個關於農村土地政策的重大宣示,是一個既管當前又管長遠,可以說是“一不動百不搖”的重要制度設計。

韓長賦說,《意見》發佈,意義重大、影響深遠。長期穩定土地承包關係,充分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既有利於增強農民發展生產的信心,給他們喫下“定心丸”,又有利於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還有利於保障農村的長治久安。

韓長賦指出,《意見》明確了長久不變的政策內涵,歸納起來就是“兩不變、一穩定”:

——保持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長久不變,確保農民集體有效行使土地所有權、集體成員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

——保持農戶依法承包集體土地的基本權利長久不變,家庭經營在農業生產經營中居於基礎性地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集體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剝奪和非法限制。

——保持農戶承包地穩定,農民家庭是土地承包經營的法定主體,發包方及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不得違法調整其承包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應堅持延包原則,不得將承包地打亂重分,確保絕大多數農戶原有承包地繼續保持穩定。

十九大提出,第二輪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這次《意見》又進一步做了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從第一輪承包開始保持穩定長達七十五年,這是實行“長久不變”的重大舉措,也是具體體現。

韓長賦指出,下一步,要落實中央《意見》要求,堅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穩定基本經營制度、尊重農民主體地位,做好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和新一輪延包工作,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製度保障。

netease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