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京報訊(見習記者 高楊)4月9日,深交所就全通教育收購巴九靈交易事項再發問詢函,要求全通教育說明,巴九靈的廣告營銷業務開展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巴九靈主營業務及所屬行業,以及吳曉波五年後離職並在競業禁止期期滿後從事類似業務,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問詢函還要求全通教育說明,如果吳曉波五年後離職並在兩年競業禁止期滿後從事與巴九靈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新京報訊(見習記者 高楊)4月9日,深交所就全通教育收購巴九靈交易事項再發問詢函,要求全通教育說明,巴九靈的廣告營銷業務開展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巴九靈主營業務及所屬行業,以及吳曉波五年後離職並在競業禁止期期滿後從事類似業務,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問詢函指出,巴九靈泛財經知識傳播、企投家學院、新匠人學院、知識付費四類業務板塊中均涉及廣告營銷類服務,其中新匠人學院還涉及電子商務業務。2018年巴九靈實現營業收入2.31億元,其中廣告營銷類服務收入佔比超過50%。

基於上述情況,深交所認爲全通教育須說明,巴九靈的廣告營銷服務開展的具體形式,面向的客戶及收入實現情況;各業務板塊廣告收入的確認情況,及廣告營銷收入的真實性;巴九靈的主營業務和所屬行業,有關巴九靈“服務內容屬於職業教育領域”的表述是否準確。

全通教育在此前的回覆公告中稱,稱上市公司用戶羣體集中於基礎教育階段的學校、學生、老師和家長,巴九靈的主要用戶羣體爲企業、企業家及大量有知識提升需求的新中產。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說明雙方用戶羣體是否存在交叉,能否直接轉換或產生客戶協同效應。

深交所稱,全通教育表示巴九靈不具備同時也無需辦理網絡出版服務、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及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等資質,全通教育須說明上述判斷是否符合現行法規或監管制度的要求。巴九靈如發生因無法取得資質而導致相關業務受到限制的情形,其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受到重大影響以及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問詢函還要求全通教育說明,如果吳曉波五年後離職並在兩年競業禁止期滿後從事與巴九靈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公司擬採取的應對措施。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全通教育就巴九靈業績承諾的可實現性、未來是否可能出現版權糾紛等問題作出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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