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五四运动迎来了她整整一百年的历史。

一百年风雨兼程,一百年沧桑巨变。今天,“五四”的呐喊仍然响彻国人心中。五四运动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个重大事件,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追求民族独立和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五四”的精神依旧激荡着新时代新青年不断奋发、积极向上向善……

但是聪明的你知道吗?一百年前这场浩浩荡荡救亡图存的运动是一场始于闽人、与闽人关系密切的运动。

五四精神

光阴似箭,去不复返。曾经的峥嵘岁月、壮怀激烈却悠悠在耳,历历在目。

转眼已是近百年,近百年的中华饱经沧桑、历经磨难。岁月的车轮在中华大地上滚出深深的印痕。

岁月流转,又是一年五月。

五月的福州,似乎一如既往的平静。台江的国货路上,依旧车水马龙,人们似乎忘了在这里曾经爆发了一场震惊中外的大事件------台江事件。

事件起因

岁月倒转回1919年五月份,巴黎和会上中国失败,作为战胜国的中国竟然在和会上成了任由列强宰割的肥肉。

消息传回中国后,林长民义愤填膺,与梁启超配合鼓动学生上街。

林长民撰写的社论《外交警报敬告国民》,表示:“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国亡无日,愿合我四万万众誓死图之!”

林长民极具感染力的文章,让北京的学生群情激奋,于五月四号大规模上街游行。

事件发展

五四运动的浪潮迅速波及福建,福州学生走上街头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活动。大势宣传“惩办卖国贼”、“抵制日货,提倡国货”等爱国口号,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爱国商人的支持。

彼时抵用日货成为了全民共识,成为了爱国的象征。为了警醒国人使用国货,福建商人出资建了一座石碑,石碑上刻着:请使用国货。台江国货路也应此得名。如今的国货碑已经收藏在省博物馆。

五四运动高潮持续到十一月份,日本政府意图以福州为发难点,制造一系列事端,妄图阻止这场爱国反帝运动。

1919年11月12日,日驻闽领事馆捏造:日商货物被截,日人受到威胁。16日,日本领事馆组成了六七十人的“敢死队”,分二路寻衅闹事,袭击并殴打过往的中国平民,中国巡警前去劝阻也惨遭毒手,沿街砸抢中国商店、餐馆等,造成学生黄玉苍、巡警史孝亮等十余人重伤,轻伤数十人,财产损失三千余元。11月17、18日两天,日本“敢死队”愈发骄横,又继续在台江汛、瀛洲道等地追击殴打学生,制造流血事端。

日本驻闽总领事馆一手导演流血事件后,反诬福州学生违法劫夺日商货物,“致与邦人一起冲突,演出流血之惨剧”。与此同时,日本政府派出“嵯峨”、“桔丸”、“樱丸”号三艘军舰,于23日开抵闽江口;28日,日本水兵登岸,公然在福州示威游行,俨然一副狼子野心的模样。

事件尾声

日本帝国主义的暴行,福建人民义愤填膺,福州人民举行了空前的罢市、罢课、集会、示威游行的斗争,并得到了全国各大城市人民的声援和支持。“力救福州同胞”、“血可流,福州不可丢”的口号。全国各地纷纷爆发声援“闽案”的游行。一年之后,在全国人民的强烈抗议和坚决斗争下,迫使日方调换领事,撤走军舰,并公文道歉,赔偿抚恤金。这就是震惊中外的“闽案”,也称台江事件。

台江事件终于平息下来,同时也宣布五四运动进入尾声。同时,台江事件也是近代中国第一次外交的胜利

新青年

五四运动爆发,有众多闽籍知识青年在爱国主义精神的驱动下,自觉担负起救亡图存的历史使命,有点燃五四运动的闽侯人林长民、有大家熟知的女作家冰心、郑振铎等等……今天小编要介绍另一位在”五四“运动中发挥作用但鲜有人知的闽籍仁人志士——刘崇佑。

在五四运动中为青年学生辩护的刘崇佑

刘崇佑(1877-1942),字厚诚,号菘山,生于福建福州一个世家。1894年刘崇佑考中举人,后随刘崇伟、刘崇傑等兄弟东渡日本留学,于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回国后任福建省咨议局副议长。与林长民合办了福建私立法政学堂。辛亥革命后,北京国会成立,任众议院议员;后鉴于国是日非,退出政界,专任律师,与李大钊、梁启超、沈钧儒、邹韬奋、陈叔通等相与过从。他立志”律师应仗人间义“,一生曾三次伸张正义,营救爱国者。其中一次就是为五四爱国青年辩护获得胜利。周恩来曾称赞说:”刘崇佑先生是中国一位有正义感的大律师。“

刘崇佑(后排右四)与其家人合影(刘岳 供图)

北大学生互控,菘山情动法庭

1919年5月4日,五四运动爆发。因在北京赵家楼游行中发生学生伤人放火之事,警察总监吴炳湘和步兵统领李昌泰忙带军警前来镇压。吴、李抵达时,学生早已四散,仅余下围观者几十余人。结果有32名学生被押送警察厅,其中仅有几位是参与“火烧赵家楼”的学生领袖。

虽然学生因暴力行为受到批评,但大部分公共舆论还是倾向于支持释放被捕学生。教育部傅增湘以及涉事的大学校长们纷纷采取行动营救被捕学生。上海律师公会对学生表示声援,北京律师公会则决议对被捕学生尽义务辩护(有意思的是,公会还要求公会律师不能接受曾为公会会员曹汝霖的聘请)。

林长民连同王宠惠(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前外交总长、司法总长)、汪大燮(前代理国务总理)以政府要员的身份,向警察厅具书保释学生。曹汝霖本人向当局表示,被捕学生多系盲从,不必为难。被打成脑震荡的章宗祥也托妻子致信国务院,请求释放学生。

在巨大的社会压力和政府内部的争取之下,北洋政府于5月7日将被捕学生全部释放。经过全国学生、商界和劳工界的进一步抗议,五四运动基本达到了学生的目标。6月9日,内阁接受曹、章等人的辞职。6月13日,内阁总理兼内务总长钱能训辞职下台。6月28日,巴黎的中国代表团正式在对德合约上拒绝签字。7月,蔡元培复任北大校长。同月22日,中华民国学生联合会宣告学潮结束。

五四运动以政府向学生的妥协告终,但是政府内部也有势力试图击破学生的阵营。7月16日,几位安福系政客在政闻社举办宴会,邀请部分北大学生,试图收买。被收买的学生约定次日上午在北大法科大礼堂商议行动计划。

此消息走露后,北大学生鲁士毅、王文彬等人带领数百名支持五四运动的学生赶往礼堂,冲进会场,将许有益、俞忠奎等5名学生扣留下来。鲁、王等人对5名学生进行了审问,并且让其签录了承认勾结安福系的口供。为表惩罚,许、俞等人后被关于北大理科楼的一个房间之中,直到当晚由警察放出。

次日,被关学生向警察厅控告鲁、王等人“伤害并私擅逮捕监禁”。警察厅遂将涉事学生11人逮捕。同时,鲁、王等人亦以“侮辱罪”控告许、俞等4人。8月,北京地方检察厅分别以“伤害及私擅监禁罪”和“侮辱罪”对鲁、王和许、俞等两批涉案学生提起公诉,时称“北大学生互控”案。

刘崇佑闻知此案,毅然挺身,担任鲁士毅等11名学生的辩护律师,出庭声辩。8月21日该案开庭审理,旁听之位座无虚席。当时社会舆论对鲁、王等人颇多同情,旁听者亦多趁休庭时间向鲁、王等被告招手慰问,而对许、俞一方则鲜有问津。

刘崇佑对爱国学生恐陷牢狱痛心不已,惜才之心,溢于言表。他向法庭恳切地指出,这些学生接受学校多年教育栽培,均系人才。虽然可能存在缺点,但也不掩其发奋爱国的热情与赤诚。刑罚并非一种教育手段,国家如果真的有意教导学生,应当使学生安心学习,于校受教,而非置之囹圄。

他更不无悲怆地叹惋:“乃不幸此超然政界之教育一再波及,今日遂不得不迁连沦没于浑流之中。年少学生方自以为保吾读书之地,无任外界侵犯,是乃天职,而不知所谓‘国法’者即将俟隙而随其后”。

刘崇佑的辩护“激昂悲惨”“沉痛精彩”,引得法庭之内一片唏嘘。整个审判历时8个小时方才退庭。8月26日,法庭作出判决。鲁、王一方11人中,鲁士毅、倪品贞伤害罪和共犯私擅监禁罪成立,王文彬、刘翰章、谢绍敏、陈邦济共犯私擅监禁罪成立,其余学生宣告无罪;许、俞一方4人则侮辱罪均告成立。

在判刑方面,有罪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从拘役到徒刑4个月不等的刑罚,但是获徒刑者均得缓刑,判拘役者则以未决期内的羁押日数进行抵扣或亦判缓刑,所以全部学生皆得释放。这也可算是法庭接受了刘崇佑使学生早日返校就学的主张。

“一•二九”运动后刘崇佑为周恩来等4名天津学生代表辩护的辩护书底稿 (刘岳 供图)

京津再起波澜,接连援救学生

五四运动以后,学生救亡图存的热情持续高涨。1919年年底,在福州的抵制日货集会上,日本领事馆派人打死打伤学生多人,造成“福州惨案”。闽案一发,举国震动,反日情绪再度被推向高潮。天津学生成立学生联合会,声援福建,抵制日货。

1920年1月29日,学联组织天津数千名学生包围直隶省公署进行请愿,求见直隶省长曹锐。周恩来、郭隆真等4人被举为学生代表,进入署内。谁知甫一入内,即遭逮捕。在关押近半年以后,检察厅对周恩来等人以“骚扰罪”提起公诉。

学联聘请刘崇佑担任律师,刘接信后果断赴津辩护。经过3日的公开审判,法庭认定周恩来等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但是,由于未决期间羁押日数已超过刑期,周恩来等人得以当庭释放。获得自由的周恩来、郭隆真等赴法进行勤工俭学,刘崇佑又赠周500元川资,其后更每月汇款资助,经年未断。

同年2月4日,北京学生于天安门广场集会,反对政府同日本直接交涉山东问题。北洋政府出动军警,逮捕在场学生40人,后由检察厅以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散”之“骚扰罪”提起公诉。刘崇佑再次挺身而出,为被捕学生进行辩护。

作为一场旷日持久、影响深远的政治运动,五四运动期间各个案件的处理也多体现了政治上的博弈。然而,五四运动,尤其是期间各案也不乏法律层面之意义。对于学生行为是否违法,如何处置,对于法律人而言,可以被视为不同法价值之间如何冲突与整合的问题。

在“火烧赵家楼”发生之后,梁漱溟曾经表示:“纵然是国民公众的举动,也不能横行,不管不顾。决不能说我们所做的都对,就犯法也可以。”当然,为学生辩护之声亦不在少数。刘崇佑所代理的案件,情节上绝无“火烧赵家楼”之极端与暴力,因此在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也就更加难以分辨。

刘崇佑的辩词无疑为有关这一法律难题的争论贡献了论点。而他在五四运动前后为爱国学生屡施援助的急公好义,也实在体现了他“律师当仗人间义”的人生信条。

来源:不一Young、和讯网

监制:张小菁

编辑:吴晨倩

校对: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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