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要在城市购房安家者来说,费用可不止买房这一笔,每年的车位、物业费,维修费等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其中有些钱花了是能看到的例如车位,毕竟每天都在使用。让广大百姓觉得花钱最冤枉的莫过于就是物业费了,网上关于取消物业费的呼声从未停止,每年几千的物业费,虽然相较于房款九牛一毛,但钱也不是大风刮得,大家都希望钱花得其所。
更有网友提议,可以取消外包物业管理,由小区的业主或者是社区自行管理,这个提议我到时觉得不可取,由业主管理相信到时一定会爆发不少矛盾,且在管理上没办法做到规范化,所以关键点并不在于应不应该取消物业公司,而是如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新规”来袭,下个月起3笔费用不用交!业主:一年能省好几千元。
目前不少城市都已经针对物业费出台了政策,先是深圳,作为一个中国上升潜力巨大的一线热门城市,最新规定自2020年3月份开始,所有的小区公共部位的经营收入全部归小区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可以申请建立统一的信用代码,开通公共账号,通过公共账号的形式管理小区共有收入。进而规避了这些费用直接进入小区物业口袋的风险。
还有就是重庆,也其后发表了新的规定,表明从2020年的5月1日起,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不能够违背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同时也不可以违背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这一规定也算是对症下药,目前业主和物业最大的矛盾也就在于收费上,如此一来能建立物业的规范化,对于业来说,可以省下不少钱。
还有许多的城市也纷纷出台了规定,这边我就不一一例举。你们可以自己上网搜索一下所在的城市的具体措施,总体来说有3点是需要注意的,这边给大家做一个归纳.
1、小区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费,今后别再交了。
自从出了“公摊面积”这一说法后,对于业主来说,不单是购房时实际可用面积被削减了不少,需要承担的公共面积的费用也水涨船高,但是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只需要对自己房产证写明的面积支付费用,所以目前来看,物业费中的许多公共区域缴费是不符合规定的,业主可以不交。
2、违背《物业合同》多收取的费用,不用再给。
许多物业公司由于自己本身公司的制度等就不够完善,管理也是颇具混乱,在需要用钱的时候就把业主当提款机,各种名头问业主要钱,这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的主要来源,业主花了钱却并看不到对应的服务。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算起来钱也交了不少。
这边我还是建议,以后物业再以你不理解的名义要钱时,先对于自己签订的物业协议,看是否符合标准,再对比一下国家的物业管理法,看是否符合规定。假如这两个规定都没有指明是必须要交的,你可以选择不交,也可以省下不少钱。
3、小区公共区域的收入,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存在各种公共区域,像走廊,电梯这种,我们平时也都看到电梯的广告基本是一周一换,这些都是有广告主支付费用的,所以肯定是有营收的,业主对于公共区域也具有所有权,这类营收理应给业主,而不是被物业公司私吞。
网友们,如此看来,是不是每年至少能省下几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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