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电视也好,还是小说当中也好,总是能够看到如下的台词,你胆敢谋反的话,那可是要诛九族的啊!这也不由得让人好奇,古代动不动就诛九族,到底诛了多少人?说出来你别不信,历史上所记载,被诛九族的,仅此三例。
九族是哪九族?关于九族的概念,最先起源于《尧典》当中:“克明俊德,以亲九族。”而过去三字经说九族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而到了后来汉代以后,统治者给予了九族一个新的概念,其构成分别为“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在中央皇权社会,谋反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无疑是最为挑战自己威严的行为,因此谋反这一项,历朝历代都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它也被放在了能被处以极刑“十大罪”当中的第一条。至于“诛九族”这个概念,应该是诞生于秦朝的法家学说。
根据《史记·秦本纪》记载:“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而下面的注释表示,三族指的是“父、兄弟及妻子。”
等到刘邦称帝之后,萧何作九章之律时,有夷三族之令,韩信,彭越都曾经受到了夷灭三族的刑罚,统治者这么做的目的,也同样是在于威吓。在魏晋南北之后,大体继承了汉制,九族之人只是一个家族的概念,那么有没有朝代明确说明要谋害九族的的呢?唐律对于谋反这项大罪规定:“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而宋朝也相对宽容,他们甚至还对柴荣的子嗣做出规定:“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由此可见,其他人谋反,应该也不会牵涉到九族。
而到了明清时期,君权加强之后,惩罚就更要重一些,《大明律》提到:谋大逆”者,不管主、从犯,一律凌迟,祖父、子、孙、兄弟及同居的人,只要年满16岁的都要处斩,《大清律例》同样记载:谋反大逆、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正犯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由此可见,过去朝代刑罚虽然严厉,但是却很少提到诛九族这项罪行,正史上记载的也只有三次。一则是《隋书》提到,杨玄感起兵叛乱却失败,最终被炀帝“夷九族”,第二个是明朝官员景清,忠于建文帝的他因为行刺朱棣,最终被抓,《明史》提到他被“诛九族,转相攀染,诛其乡人。”
而明朝期间的大儒,指着朱棣破口大骂的方孝孺,相传他拒绝为篡位的朱棣写登基诏书,朱棣以诛九族威胁,想不到方孝孺竟然喊“诛我十族又如何!”这也使得朱棣大怒,将方孝孺学生算作一族,抓了847人,全部屠戮。不过这一件事情,最开始记载于祝枝山的《野记》,后来又被记入《明史纪事本末》、《宁海县志·方孝孺传》,但是清人编写的《明史》却并未提及,而且按照常理来说,真有此事发生,明史应该也会大书特书。而且朱棣上位不久,帝位不稳,也不太可能做出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残酷行径。
同样在历史上,诛九族连坐的罪行惩罚,也会让统治者们戴上残暴无道的帽子,这也就是为什么这项罪名,在现实当中这么少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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