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直屬大隊民警在執勤時仍發現有許多車輛在後車窗處粘貼標誌標語或廣告等貼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
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後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後部應當噴塗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並保持清晰。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在對駕駛員朋友們進行了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後,蜀黍們對相關違法駕駛員依法進行了相應處理並責令司機將違法貼紙撕下。


直屬大隊整治車後窗粘貼標誌違法行爲進行時


直屬大隊整治車後窗粘貼標誌違法行爲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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