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溫嶺農用車事故調查結果公佈 副市長等14人被追責

中新網杭州11月28日電(郭其鈺 應欣睿)記者28日從浙江省應急管理廳發佈的《溫嶺“5.12”農用車側翻重大事故調查報告》中瞭解到,致12死11傷的農用車駕駛員因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台州溫嶺市副市長、溫嶺市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局長、事發鄉鎮領導等14名責任人員被追責。

2019年5月12日,溫嶺市松門鎮朝陽村村民林冬富駕駛其所有的農用車從該村甘岙山上返程時,村民請求免費搭乘其農用車下山,林冬富同意,駕車搭載22名村民(其中駕駛室副座2人,貨廂內20人)下山。途中農用車駛出右側路基,墜至落差約4米的坡地後側翻,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傷。林冬富排除酒駕、毒駕嫌疑,在事故中肋骨骨折。

經查,事故農用車發證機關爲溫嶺市農業林業局,事發時存在改裝現象。事發路段爲連續陡坡、多急彎的無名砂石山道,系村民自行出資拓寬,不對社會公衆車輛開放,也未納入公路部門規劃、管養範圍。事故地點路側無防護設施、無交通標誌標線,路面鋪有不均勻砂石。

調查組認定,該事故屬非生產安全事故範疇,是一起因駕駛人駕駛違規改裝的農用車非法載人,在不符合安全通行條件的路段行駛,並未能及時有效控制車輛引發的重大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農用車駕駛員安全法制意識淡薄、在不具備車輛安全通行條件的砂石山道行駛、駕駛違規改裝農用車非法載人21人、駕駛中未及時有效控制車輛。

間接原因包括溫嶺市政府組織領導轄區平安建設存在薄弱環節;溫嶺市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及下屬農機管理總站未認真履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有關職責規定;事發鄉鎮黨委、政府未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村兩委會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存在不足。

目前,浙江省紀委監委已責成溫嶺市政府向台州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台州市政府向浙江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同時給予溫嶺市副市長王國軍誡勉談話處理,給予溫嶺市副市長張升責令作出檢查處理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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