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外匯

要點:

在保證交易真實合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便利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充分發揮好其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和外匯市場穩定“壓艙石”的作用。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的四十年,也是不斷深化改革的四十年。回首四十年對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從實現人民幣可兌換,到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的改革,再到深化“放管服”取得系列成效,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繁到簡、從偏重審批到寓管理於服務的巨大轉變。四十年來,面對國際經濟金融形勢的風雲變幻及國家經濟社會的轉型升級,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勇於改革、勇於創新、積極應變、主動求變,始終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服務實體經濟、增進社會福祉爲目標,用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讓市場主體有更多的獲得感,不斷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日益增長的需求;同時,始終堅持在改革的進程中促進便利,在開放的環境中適應開放,科學調整管理方向和重點,勇於創新管理方式和手段,積極維護國際收支平衡,服務全面開放新格局。

服務國家全方位對外開放,爲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動力

改革開放吹響了我國對外開放的號角,自此外貿發展步入“快車道”,人員交流愈加頻繁,涉外交易呈現幾何倍數遞增。自1982年有統計數據以來,我國經常項目收支規模由佔全球經常項目總規模的不足1%,上升至2018年的15%,達5.8萬億美元(數據來源:IMF)。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臻完善,要求我們不斷深化外匯管理改革,以滿足市場主體日益增長的貿易便利化需求。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始終堅持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思路、制定舉措、推進落實:自1996年宣佈實現經常項目可兌換以來,立足可兌換原則和便利化根本,通過持續創新、優化管理政策,在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前提下,爲跨境資金結算提供充分的自由便利,最大化滿足新形勢下市場主體的政策需求,爲對外貿易和個人交往提供優質匯兌服務。

逐步實現經常項目可兌換。爲調動企業出口創匯的積極性,我國自1979年起實施貿易外匯留成制度,在國家集中管理、統一國內平衡的基礎上,允許各地方、部門和企業留成一定比例的外匯額度。1994年,在市場化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取消了外匯留成,改爲銀行結售匯制度。在經歷了兩年有條件的可兌換過渡期後,我國宣佈自1996年12月1日起,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八條款,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取消了經常項目對外支付和轉移的限制。這標誌着經常項目外匯管理邁出了市場化轉變的實質性步伐,進一步增強了國內外對中國改革開放光明前景的信心。之後,通過不斷放寬外匯賬戶開戶條件和改進限額管理,逐步擴大了企業保留外匯的自主權。2002年,取消開戶條件限制,凡有外貿經營權或經常項下外匯收入的企業,均可開立外匯賬戶;2006年,進一步取消開戶事前登記手續,企業可直接到銀行開立外匯賬戶;2007年,取消外匯賬戶限額管理,允許企業根據經營需要自主保留外匯,爲企業對外貿易用匯提供了自主化空間。

深入推進管理理念和方式改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涉外經濟和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積極踐行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相繼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外匯管理領域推出改革。2012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取消了進出口逐筆覈銷制度,建立了“總量覈查、動態監測、分類管理”的管理體系;2013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由事前以單證審覈和限額管理爲重點,轉變爲事前便利、事後監管。兩項改革給絕大多數合規經營企業以充分便利,企業辦理業務平均時間縮短了75%以上,往返外匯局、銀行間的“腳底成本”大幅減少,投入人力減少了三分之一以上,有效降低了企業經營成本。隨後,爲落實中央關於“促進現代服務業大發展”的戰略部署,2015年又推出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改革,保險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退出及資金本外幣轉換等審批業務下放分局,審覈程序得到進一步簡化。個人外匯管理方面,爲滿足個人不斷增長的用匯、持匯需求,2007年實施了個人外匯管理改革,實行個人結售匯年度便利化額度管理:便利化額度內的境內個人用匯,僅憑身份證件即可辦理;便利化額度之外,個人在提供證明用匯真實、合法的相關證明材料後,可在銀行直接辦理。

積極探索更高水平的開放。2012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繼續堅持積極主動的開放政策,持續推進高水平的貿易便利化,推動我國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2013年,完善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外匯管理,在保留區內已有優惠政策的同時,將區外已經簡化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政策推廣至區內。2015年起,簡化自貿區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手續,由銀行按照展業原則自主決定真實性審覈要求,爲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業務,積極支持自貿區、自貿港及粵港澳大灣區政策先行先試,積累了有益經驗,助推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融合發展。2019年,在粵港澳大灣區、上海和浙江等地區推出貿易便利化試點,在單證審覈、貿易收匯、特殊退匯、對外付匯信息覈驗等方面,讓銀行和企業獲得更多便利。通過對信用優良、守法經營的銀行和企業進行正向激勵,便利貿易收支、降低經營成本、激發市場活力,不斷增強市場主體的自律合規意識。試點政策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和積極響應。下一步,在緊密跟蹤試點效果、及時總結試點經驗、調整優化政策方案的基礎上,還將適時擴大試點範圍,讓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地區。

堅持簡政放權、創新優化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政體制改革的關鍵。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堅守爲民服務宗旨,不忘爲民服務初心,注重從羣衆關注的焦點、企業經營的難點中尋找完善管理的切入點,推動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良性互動的有機結合。堅持不懈推進簡政放權,大力推動政府服務電子化,努力實現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經常項目外匯管理體系。

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對外貿易規模逐年擴大,原有的逐筆比對、現場覈銷的貨物貿易管理方式越來越不適應新形勢下的管理要求。經常項目外匯管理以促進貿易便利化爲切入點,探索建立了全新的事中、事後總量覈查監管體系,管理重心從重事前審批轉向重事中與事後的監測分析,通過分類管理,實現獎優懲劣、抓大放小,大幅簡化了合規市場主體的行政審批手續。改革後,行政許可事項由15項簡化到4項,銀行辦理收付滙業務時間由平均每筆26分鐘縮短到9分鐘。服務貿易改革將業務審覈權限全部下放銀行,同時大幅簡化單證審覈,基本取消了付匯與上游部門的前置審批。民生“小事”,就是發展“大事”。結合國民可支配收入增長及消費升級的現狀,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將境內個人購匯限制逐漸放開,便利化額度由單向購匯擴展爲購匯和結匯雙向,由2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同時,簡化額度內個人用匯手續,使人民能夠更好地分享改革開放的成果。

建立完善高質量的法規體系。繁瑣複雜的法規文件,容易導致市場主體看不懂、學不會、做不了,是影響市場主體發展的一道“玻璃門”。針對由不同發佈主體、於不同時間點發布的同一領域的法規,以及表述不一、法律層次不明晰的規定,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實行了大刀闊斧的清理和整合。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分別廢止了123件和52件法規,合計175件;個人外匯管理整合了47件涉及外匯管理的法規,廢止了16件管理規定。法規清理工作有效維護了外匯管理制度的協調統一,爲市場主體提供了清晰明瞭的制度環境,極大便利了企業對法規的理解和操作。

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進服務始終是外匯管理工作的基礎。伴隨着互聯網新型支付技術和數字經濟的迅速興起,“互聯網+”時代悄然到來,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辦理,切實加快了電子化、標準化、程序化管理的步伐,提升了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一是向銀行開放進口報關電子信息,方便銀行進行貿易付匯真實性審覈,有效甄別不法企業僞造、重複使用報關單騙匯的行爲。二是積極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建設,實現“數據多跑路,企業少跑腿”。研究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網上辦理,促進政務線上線下集成融合,實現企業名錄登記辦理“跑零次”。三是大力推動服務貿易稅務備案電子化,支持部分地區參與系統開發和政策試點,利用互聯網手段,提高企業的對外付匯便利度,在規範稅務備案管理的同時,實現銀企、稅務、外匯多部門共贏。四是大幅推進電子銀行渠道建設,方便個人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和自助終端等非櫃檯渠道進行結售匯。目前,個人通過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結售匯佔到80%左右,有效節約了個人往返銀行的成本及排隊等待時間。

創新貿易新業態外匯結算方式。面對日趨多元的市場主體及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經常項目外匯管理積極探索和完善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管理思路,支持貿易新業態的發展,便利貿易新模式的外匯結算。近年來,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按照“擴主體”“拓渠道”“轉思路”的原則,在創新外匯結算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一是開放外匯結算資質,放寬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和境內個人開立外匯結算賬戶辦理貿易收結匯,允許個體工商戶憑運輸單據等辦理結匯。二是拓寬新業態外匯結算渠道,允許第三方支付機構代理客戶辦理收付匯,彌補了傳統銀行支付業務留下的空白地帶;允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電商企業,在線上平臺報備後自行收匯,突破了“誰報關誰收匯”的原則。三是探索適合貿易創新領域的管理思路,相繼推出了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貨、大連商品交易所鐵礦石期貨、鄭州商品交易所PTA期貨實物交割的外匯管理操作指引,以交易數據代替報關單作爲審覈真實性的手段,以確保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順利開展。

助力跨境電商外匯支付發展。爲積極貫徹落實“十二五”規劃發展電子商務的要求,滿足電商企業“全球賣”和人民羣衆“海淘”的需求,2013年起,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在上海、北京、重慶、浙江、深圳等五個地區,率先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允許有實際需求、經營合規且技術條件成熟的支付機構,通過銀行爲小額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雙方提供外匯集中收付和結售匯服務,使業務辦理時間由7天縮減至1天。2015年,進一步將試點擴大至全國。截至2018年年末,全國共有30餘家支付機構參與試點,累計辦理跨境外匯收支787億美元,結售匯789億美元,極大地促進了跨境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滿足了企業、個人快捷支付的需求,提高了我國支付機構的國際競爭力。同時,跨境支付業務的發展也爲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市場採購貿易等貿易新業態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將便利的貿易政策紅利惠及“一帶一路”沿線企業,助力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交往。

堅持正確的工作策略和方法,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伴隨着我國開放程度的不斷提升,發達經濟體的政策風險外溢效應顯著增強。跨境資金“大進大出、快進快出”,對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金融穩定提出了嚴峻挑戰。在當前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背景下,已經實現完全可兌換、並在國際收支總體規模中長期佔比八成左右的經常項目,容易成爲跨境資金異常流動的渠道。對此,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指示要求,逐步實現管理理念由被動轉主動、由形式轉實質、由處置轉防治,深入研究當前面臨的新形勢、新需求和新挑戰,創新完善管理方式和方法,在保證交易真實合法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便利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實現“防風險與促便利”“穩市場與推改革”協同發展,爲資本項目穩妥有序地開放保駕護航,充分發揮好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和外匯市場穩定“壓艙石”的作用。

不斷增強科學管理能力。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改革,通過大幅減少事前審批,管理重心向事中、事後位移,管理模式從傳統的“機場安檢式”轉向新型的 “交通攝像頭式”。依託電子化業務監測系統,不斷拓寬數據基礎、完善系統功能、優化數據應用,有力地支撐起事中、事後實時監測和異常分析。近年來,面對急劇增長的涉匯主體——2018年,貨物貿易收支名錄企業79萬家,發生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的機構30萬家,發生購滙業務的個人達2160萬人——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的管理框架下,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更加註重綜合採用非現場監測、現場覈查、分類管理等多種手段進行審慎監管,持續針對高風險業務,從“五重一大”(重點國別、重點地區、重點銀行、重點企業、重點交易項目和大額異常交易)和“四特”(特殊地區、特殊主體、特殊業務、特殊商品)等多維度,開展了趨勢性和苗頭性變化的監測預警工作,有效提升了重點管理的精準度和科學性,維護了外匯市場健康、穩定、有序運行。

充分發揮“網式”聯合監管效力。外貿業務涉及多個管理部門,面對的是日益複雜的市場環境,因此,上下游關聯部門間協同監管有助於形成合力,有效應對外部衝擊風險,共同維護經濟金融安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後,外匯管理部門與海關聯合推出“進出口報關單聯網覈查系統”,實現了報關單聯網信息實時共享,有效遏制了不法企業利用虛假報關單逃匯騙匯的行爲。2008年,實施了出口收結匯聯網覈查,防止異常外匯資金借道流入,有效規範了外匯收支秩序,維護了外匯市場的有序穩定。此後,外匯管理部門加快與海關、稅務、工商等多部門的信息共享、監管互認和執法互助機制的建設,聯合處置力度不斷升級,政策溝通、系統聯通和信息暢通成效顯著。近兩年來,經常項目管理部門向海關、工商和稅務等部門共通報2361家貨物貿易異常企業和近千條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異常線索。根據提供的數據信息,海關對4699家企業進行了排查,追繳關稅30億元人民幣,稅務部門追繳稅款13億元人民幣。

着重培育市場主體合規經營意識。經常項目外匯管理通過總量覈查、動態監測,對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的市場主體分類施策:A類企業適用便利化管理措施,B、C類企業實施審慎監管,以便利和保障絕大多數企業真實合規貿易的正常開展,真正做到“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讓守信者一路暢通”。2019年,經常項目外匯管理主動響應市場訴求,進一步推進貨物貿易收支便利化試點,探索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培育市場主體自覺合規、審慎經營的意識。

展望未來,黨的十九大開啓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的偉大征程,提出了在更高水平上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目標、新任務。經常項目外匯管理工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引,創新不止、奮鬥不息,在有效提升監管能力、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同時,進一步促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水平,助力開啓對外開放新格局、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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