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車主稱奔馳駕駛室異響返修十次未解決,起訴4S店要求換車)

匡先生11月25日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臺反映,其使用不到一年的奔馳車駕駛室出現異響,返修十次問題仍未解決,還錯過了爲期兩年的車輛質保期限,在與梅賽德斯-奔馳上海利星4S店(又稱:上海利星汽車維修有限公司,下稱利星奔馳)多次溝通、申請監管部門介入未果後,將其告上法庭。

利星奔馳4S店客戶經理周女士11月27日回應澎湃新聞稱,法院還沒有公佈判決結果,公司已經委託律師根據匡先生訴訟的要求,向法院提供了相關材料。關於此前該奔馳車進廠維修的原因、時間及效果,周女士表示,以法院的最終判定爲準,事件情況其不便過多透露。

車主稱駕駛室異響送修十次未解決

匡先生稱,他2016年8月22日在利星奔馳花了80多萬購買了一輛奔馳ML320。2017年2月,他發現車內有異響,隨後將車送往4S店維修。

匡先生說,爲了解決駕駛室異響問題,他反覆送修、提車十次,其間,4S店分別對儀表盤、方向盤進行了檢修,2018年8月22日,車輛兩年質保期限到期,這一問題仍未能解決,出現異響的具體原因也未能明確,直到2018年9月18日,4S店才通過檢查確認發出異響部位爲車輛左前座椅。

匡先生告訴澎湃新聞,在明確駕駛室異響是因爲座椅問題後,從2018年10月開始,他就將車輛反覆送修,但座椅異響問題一直沒有解決,之前自己曾提出過座椅有嚴重問題,要求更換座椅,但4S店拒絕了他的要求,讓維修人員拆卸問題座椅之後重新安裝,使異響暫時消失。但在不到一星期的時間內,就又會發出異響。

匡先生回憶,自己最後一次送修是在今年6月22日。7月4日,他接到利星奔馳4S店通知稱車輛座位異響問題已解決,但是在開車回家的路上,“不到10公里的路,車子又開始響了”。

此外,匡先生反映,多次返修後,座椅異響問題非但沒有解決,反而還越來越嚴重,在高速路上開行或者道路顛簸時“一轉彎就嘎吱嘎吱響,很刺耳”。

因爲反覆送修但座椅異響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匡先生懷疑自己的車輛左前座椅本身就存在質量缺陷,爲此他在今年六月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根據匡先生提供的投訴信息截圖顯示,6月13日,匡先生向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利星奔馳,問題類型爲“在產品中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6月21日受理投訴,並在8月5日結案,閔行區市監局給出的結案反饋中指出,2019年7月8日匡先生維修離廠,利星奔馳給予該座椅2年延保,後又發現聲音,現正協調汽油代步車,後續進店查修,“若投訴人對車輛質量問題存在疑義,建議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匡先生稱,消保委、市監部門沒有告訴他哪家第三方機構的鑑定結果權威可信,他擔心即使對車輛做了鑑定,4S店也會對鑑定結果予以否認。目前匡先生尚未委託第三方機構對車輛情況進行鑑定。

匡先生說,他認爲涉事4S店存在拖延維修行爲,經申請消保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介入此事,未能獲得滿意的處理結果,他將涉事4S店告上法庭。

4S店代理律師:座椅異響存在,但不是質量缺陷

今年10月,匡先生以買賣合同糾紛爲由,將利星奔馳訴至法院,10月10日,上海市閔行區人員法院對本案予以立案。11月12日,該案第一次開庭。

匡先生起訴稱,其在兩年內累計10次維修,身心俱疲,提出更換車輛等訴求。

匡先生提供的法庭審理記錄顯示,其代理律師稱,匡先生首次向該4S店反映問題是在2017年6月6日,當日內部賬單雖然顯示檢查部件是儀表,當時已反映駕駛室有異響。2018年2月2日賬單中表述該車方向盤有異響,事實上,當時沒能明確異響的來源。直至最後一次維修,該4S店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只延遲了兩年質保期。

利星奔馳4S店客戶經理周女士提供的《關於:匡先生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訴訟進展的工作彙報》(以下簡稱:《工作彙報》)稱,該車的銷售時間是2016年8月22日,“三包期”是2年或者車輛行駛達5萬公里內。2017年6月6日與2018年2月2日的進廠維修和座椅有異響沒有關係。

利星奔馳4S店代理律師在《工作彙報》中指出,原告羅列的10次維修保養事實有很多是其他事項,關於前座椅異響問題,匡先生首次反饋和進店維修是在2018年9月18日。《工作彙報》顯示,2019年5月29日,匡某第三次反映行使在不平路面時左前座椅有異響,更換了左前座椅骨架。

利星奔馳代理律師承認,原告訴稱的座椅異響問題客觀存在,但具有偶發性,根據4S店的工單顯示原告自認只在高速(120碼以上)及路面顛簸時纔會出現響聲,座椅異響並不屬於質量缺陷,對於車輛性能和駕駛安全“不存在任何的影響”。同時,在匡先生7月4日最後反映異響問題時,4S店主動對車輛左前座椅延長兩年保修至2021年8月20日結束。

對於被告代理律師稱的“2018年9月18日匡先生才第一次反映車輛異響問題”,匡先生的代理律師指出,匡先生作爲消費者不可能將具體響動位置精確定位,結合此前多次報修賬單記錄,匡先生陸續向4S店反映駕駛室附近部位出現響動,隨後4S店對儀表盤、方向盤進行檢查,但未能明確異響來源。

匡先生堅稱,當時反映過座椅有異響,只是作爲消費者沒有明確表述。匡先生認爲,該車在2018年8月22日兩年質保即到期,利星奔馳4S店是以遲遲不明確異響位置的方式,將維修時間拖延至質保期後。

針對匡先生的質疑,利星奔馳4S店客戶經理周女士回應澎湃新聞稱,法院還沒有公佈判決結果,公司已經委託律師根據匡先生訴訟的要求,向法院提供了相關材料。關於此前該奔馳車進廠維修的原因、時間及效果,周女士表示,以法院的最終判定爲準,事件情況其不便過多透露。

利星奔馳4S店客服工作人員11月26日表示,如果匡先生再次反映車輛座椅異響,建議送車子進廠,“我們交給專業的人士來解決。”

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周馨怡_NB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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