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黑车司机李亮因急需还钱,心生歹念对身怀六甲的女乘客实施抢劫,并将对方杀害。8月14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30日晚上9点过,被害人王某乘坐李亮的车前往国际城小区。因为朋友频繁催债,李亮便产生了抢劫这名女乘客的念头。

审判长:“李亮不顾被害人下车的请求,径直将车开到西二环的一处没有路灯的地方停车,之后,向被害人提出借钱。”

发现被害人王某要报警,李亮抢走对方手机,并与女乘客发生抓扯。

审判长:“李亮双手掐住被害人脖子叫被害人把钱拿出来,当被害人说出卡里只有几千块钱后,李亮松开手打开被害人的手里是否有钱,之后便开车往清镇方向行驶。”

到达清镇后,李亮强迫被害人将银行卡里的现金全部转到微信钱包,之后威胁王某说出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将钱全部转走。

审判长:“李亮驾驶车辆转至另一僻静处告诉被害人:我走到这步已经没有办法,我只有把你弄死。随后便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直至被害人不能动为止。”

行凶后,李亮开车往花溪石板方向行驶,当行驶到贵阳市南环高速毛栗坡大桥时,李亮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并确定对方已经死亡,之后将被害人抛下高架桥逃之夭夭。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亮以暴力、胁迫手段的方法抢劫杀害他人,被害人王某被害时怀有身孕,李亮杀人抛尸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建议对被告人李亮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在庭审期间,李亮的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亲属人民币38万元,并得到对方的书面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合议庭对案件作出如下判决。

审判长:“一、被告人李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二、对被告人李亮限制减刑。”

庭审宣判后,被告人李亮以量刑过重不服判处,提出上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