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黑車司機李亮因急需還錢,心生歹念對身懷六甲的女乘客實施搶劫,並將對方殺害。8月14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影響惡劣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6月30日晚上9點過,被害人王某乘坐李亮的車前往國際城小區。因爲朋友頻繁催債,李亮便產生了搶劫這名女乘客的念頭。

審判長:“李亮不顧被害人下車的請求,徑直將車開到西二環的一處沒有路燈的地方停車,之後,向被害人提出借錢。”

發現被害人王某要報警,李亮搶走對方手機,並與女乘客發生抓扯。

審判長:“李亮雙手掐住被害人脖子叫被害人把錢拿出來,當被害人說出卡里只有幾千塊錢後,李亮鬆開手打開被害人的手裏是否有錢,之後便開車往清鎮方向行駛。”

到達清鎮後,李亮強迫被害人將銀行卡里的現金全部轉到微信錢包,之後威脅王某說出手機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將錢全部轉走。

審判長:“李亮駕駛車輛轉至另一僻靜處告訴被害人:我走到這步已經沒有辦法,我只有把你弄死。隨後便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直至被害人不能動爲止。”

行兇後,李亮開車往花溪石板方向行駛,當行駛到貴陽市南環高速毛慄坡大橋時,李亮再次掐被害人的脖子並確定對方已經死亡,之後將被害人拋下高架橋逃之夭夭。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李亮以暴力、脅迫手段的方法搶劫殺害他人,被害人王某被害時懷有身孕,李亮殺人拋屍的行爲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建議對被告人李亮數罪併罰,判處死刑。

在庭審期間,李亮的親屬與被害人親屬達成賠償協議,一次性賠償被害人親屬人民幣38萬元,並得到對方的書面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據此合議庭對案件作出如下判決。

審判長:“一、被告人李亮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二、對被告人李亮限制減刑。”

庭審宣判後,被告人李亮以量刑過重不服判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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