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見習記者郝東偉)近日,保定網民王先生向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平臺反映,2018年,妻子李女士報名參加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組織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培訓,並向業務員交納了13000元的培訓費。隨後,李女士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培訓,業務員僅退還4000元,剩餘的9000元學校拒退還。對此,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負責人稱,因該學校並未收到這筆培訓費,無法退還。律師稱,基於學校的過失或者學校與業務員之間存在的特殊關係,學員收到蓋有學校公章的收據,這就讓學員相信培訓是學校的行爲,學校應該承擔退費責任。

未參加培訓退費遭拒 河北反射療法學校稱未收到錢

申姓業務員開具的培訓費收據。王先生供圖

網民:交納13000元培訓費後未參加培訓 退費難

王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10月,他通過一名申姓業務員得知,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將在保定市舉行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培訓。他了解到,這所省級中醫技能培訓學校專門培養專業中醫康復理療人才。王先生經營了一家診所,想讓妻子李女士參加此次培訓,取得醫師資格證後在診所工作。2018年11月,王先生爲妻子報了名,並以微信轉賬的方式向申姓業務員交納了13000元培訓費,業務員爲他開具了收據。“收據上蓋有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的公章,並有業務員的簽名,看起來都很正規。”王先生說。

11月底,培訓班開課之前,李女士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王先生與業務員協商退費的問題。“業務員先退了4000元,剩餘9000元他說需要跟學校協商,經學校同意後再退還給我。”王先生說,隨後的3個月內,他多次要求業務員退還剩餘費用,但對方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今年3月,他再次撥打業務員的電話,卻發現始終無人接聽。無奈之下,3月15日,王先生與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取得聯繫,但學校稱並未收到這筆培訓費,無法進行退費。“收據上明明有學校的公章,學校爲什麼拒絕退費呢?”王先生很是氣憤。

學校:與業務員爲合作關係 未收到培訓費拒退還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手機號,記者多次撥打申姓業務員的手機,但始終無人接聽。

隨後,記者採訪了河北省反射療法職業培訓學校。一位郭姓負責人告訴記者,申姓業務員與該學校屬於合作關係,負責在保定地區招收學員和尋找培訓場地。“但學校從來沒有授權業務員以學校的名義招收學員。學校只出培訓的教師,並和業務員約定一節培訓課應支付給學校的費用,其餘的學員培訓費、參加培訓的學員數量均由業務員個人負責。”該負責人說。

針對王先生收到蓋有該學校公章的交費收據,該負責人並不認同:“我們學校所有收據蓋的均是財務章,而不是學校公章。”該負責人稱,學校並未收到此筆培訓費,因此無法退還剩餘的9000元。在得知王先生的事情後,學校也曾試圖與申姓業務員取得聯繫,但至今未果。

律師:學校有責任 應退還剩餘9000元培訓費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王紅梅律師。據王律師介紹,申姓業務員可能構成表見代理,基於此,學校應該承擔返還剩餘培訓費的責任。王律師解釋,表見代理是基於被代理人的過失或被代理人與無權代理人之間存在特殊關係,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享有代理權,代理行爲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在此事中,即使學校並未授權業務員招生,但基於學校的過失或者學校與業務員之間存在的特殊關係,學員收到蓋有學校公章的收據,這就讓學員相信培訓是學校的行爲,學校應該承擔退費責任。如果學校查明業務員涉嫌私刻公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王律師建議,王先生可以與學校進行協商退費事宜;如果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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