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私募一哥”徐翔和应莹的离婚案,案件定于11月7日再开庭

这几天的离婚案让吃瓜的群众看得眼花缭乱。李国庆和俞渝刚走,徐翔和应莹又来了。

质疑“私募一哥”徐翔和应莹的离婚案,案件将在11月7日再开庭

私募一哥徐翔

关于”私募一哥”徐翔和应莹的离婚案,舆论焦点在:1)210多亿的财产甄别和分割。2)质疑离婚并非因为“感情破裂”。

我个人觉得她们并不是真的离婚。正如应莹在2019年8月7日的《应莹:关于离婚案的一点说明》中说的:"最后我想说,这次离婚不针对徐翔个人,我们问题的压力来自外因,结局却是婚姻不可逆转地解体。”那么这个外因是什么?应莹没说。但我质疑这个离婚案,我试着分析一下:

质疑“私募一哥”徐翔和应莹的离婚案,案件将在11月7日再开庭

应莹

1)既然感情这么好,离婚为什么要这么高调?

2019年8月9日离婚案在青岛监狱开庭,而8月7号应莹公开发表近2000字的《应莹:关于离婚案的一点说明》,8月9号开庭后又公开接受记者采访。而本次开庭将在11月7日于上海黄浦区法院进行,应莹又在今天的微博上预告此事,这种高调这种公开还有预告,你能想象她是什么心态吗?我觉得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徐翔并不像前几天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国庆,李国庆是之前有诸多对不起俞渝在先,而徐翔没有,而且从应莹字里行间里看得出她心里还装着对徐翔满满的爱意。退一步讲,应莹就算有委屈有压力,也没必要这么高调公开。想深一层或许能明白一些玄机,高调公开对谁有利对谁不利?走法律程序和公开形式肯定对离婚的协商不利,对离婚之后两个当事人的关系相处不利,尤其在应莹所说的“离婚不针对徐翔个人”的情况下,更没有必要这么高调。但离婚的高调对于青岛中院未来甄别分割财产有利。因为多一个离婚案加入的财产分割与没有离婚案的话直接由青岛中院就徐翔一个案子去财产分割,肯定前者对哪一方都更有利,至少对于青岛中院来说责任没那么大,同时更有弹性。对于徐翔夫妇来说就能因弹性而争取到更大的利益,同时也可以用高调的离婚来增加舆论压力,使财产分割能更快更顺利完成。所以一句话,高调公开离婚,对分割财产有利对真正的离婚不利。这完全可以从《应莹:关于离婚案的一点说明》中找到证明,应莹说:“事实如此,矛盾的根源在青岛法院,最后的压力却在我一人身上,我能奈何?”她还说:”谁曾料想,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权属和性质予以甄别后,依法作出处置”这句话成为数年来我最大的纠结,亦成为我们婚姻最大的艰难和坎坷。”还有:”离婚不针对徐翔个人,我们的问题的压力来自外因”,或许从上述应莹的原话中这个外因就有了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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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应莹的起诉状

2)双方感情还不错的离婚更适合于双方协商,但为什么应莹却人为地放弃协商?

今年8月9日青岛开庭后,应莹与律师在入驻的酒店大堂接受了记者采访时说:“离婚这件事,之前跟徐翔没有直接交流过,我觉得还是比较难以启齿,我大概是3月底4月初写信告知他的,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我没法判断徐翔的想法。今天庭审时,徐翔说‘同意’离婚的时候情绪有点激动,其他时间他整体上比较严肃、沉默。”既然应莹证实大概今年3月底四月初曾去信给徐翔提出离婚,但徐翔没回复,但为何这么快这么急就在今年3月20号就起诉法院,也就是说信件寄出才几天,估计徐翔应该还未收到(监狱的核查需要时间)。去信没几天就不等回复然后马上起诉,实在难以理解!而且从起诉到开庭有长达五个月的时间,也不去探监求个明白再起诉和再开庭,应莹的理由是“难以启齿”,既然难以启齿,那么她难道不知道走法律程序也要开庭当面谈判的吗!所以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只能说明她是事先知道这个”离婚”是只要形式无需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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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莹预告11月7日开庭

3)四年都忍了,还差这一年吗?到底是谁等不了这一年。

2015年11月1日徐翔被刑拘,2017年1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也就是说应该在2021年5月1日期满释放。但正常情况下,从徐翔2017年初投牢青岛监狱到2021年5月1日这四年多的监狱改造生活,只要表现不太差,期间是可以获得两次减刑机会的。每次大概在5到7个月之间。具体情况我们暂时未知,但哪怕不减刑,也不就还有一年半时间。因生活困难导致夫妻失和,因经济压力而感情破裂,这个说法更说不过去。能赚到210亿资产财富的总经理,同时又带动了多少人发大财,这边又是内幕交易,怎们去说生活困难和经济压力都难以让别人真正信服。而且就算有,这些压力在案发时也是存在的,而且一般经验来说当时压力可能更大。那应莹在已经过去了四年后的时间点才诉讼离婚,为什么不是更早?时间点的选择很不符合逻辑。或许等不了这一年多时间的是青岛中院的财产分割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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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还有一年多就出狱了

最后是徐翔的细节,离婚这么大的事情,8月9日青岛监狱开庭时律师说不同意,徐翔却说同意。对于一个身经百战且手法”快准狠”的操盘手来说,这种与律师的不一致也太说不过去。要么这个律师本来就是摆设,要么这本来就是一出戏,准确的说是假戏真做,她们是演员,我们仍然是吃瓜的群众。

她们之间的离婚案,我只能说,离婚和财产分割,徐翔应莹和青岛中院,它们都构成了彼此需要的互为外力!

一个追求深度和原创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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