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熊强通讯员常国轩郭丽娟)近日,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公安局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通过深挖线索再次破获一起案中案。目前,4名盗伐林木的“光头强”已被刑拘,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法律的正义。

据介绍,4月1日,云南省宁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接到宁洱县德化镇林业服务中心报案称,在林区巡查中发现李某华正在德化镇干田村祁寨组水冬瓜箐山林内砍伐林木。接到警情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案发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和查看进出林区卡口视频,以王某华为首的“偷树”团伙进入民警的侦查视线。经查实,王某华于3月中旬先后伙同李某华、李某二人在祁寨组水冬瓜箐偷伐偷运林木,并运输至思茅区木材加工场出售,直至被查获。

王某华有涉林行政违法前科,3人到案后,很不配合民警办案,并极力掩饰所砍伐的林木来源。在民警耐心说服教育和政策攻心下,其团伙成员供出了“卖树人”李某兵。王某华等人“落网”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李某兵耳中,为了逃避打击,他慌乱逃逸干田村,民警多次传唤规劝其到案配合调查,但李某兵拒不配合,为此民警立即对他实施了网上追逃。4月19日15时47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嫌疑人李某兵被办案民警在德化镇成功抓获。至此,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民警通过深挖线索、缜密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兵在未经林木所有权人孙某永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孙某永位于德化镇干田村祁寨组水冬瓜箐的林木自行砍伐卖给当地种烟农户,同时还将孙某永剩余思茅松林木以1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华等3人采伐,被采伐的思茅松林木共计115株,活立木蓄积为77.135立方米。李某兵“偷砍偷卖”他人林木的行为涉嫌盗伐林木罪,且数量巨大。

王某华、李某华、李某“砍伐偷运”林木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李某兵等4人已被宁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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