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查處謊報警情案

近日,永靖縣公安局快速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對違法嫌疑人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有力、有序維護了法律權威和尊嚴。

違法嫌疑人受到了應有的處罰

11日凌晨0時許,李某與朋友董某、張某夫婦在劉家峽鎮川南路音之源KTV飲酒並娛樂後,在前往董某、張某夫婦家行走至途徑舊婦保站附近時,李某用手機撥打110謊稱“我殺人了、張某也殺人了,你們管不管?”,要求民警前來出警,並不斷辱罵接警民警;110指揮中心立即指派劉家峽派出所值班民警前去出警,並第一時間向上級彙報警情,但出警民警沿途緊急尋找李某多次無果,後在匯源小區董某、張某夫婦家門口找到還在不停吵鬧的李某。民警現場發現並沒有報警時所稱的情況,且李某的描述前後矛盾、有悖常理,具有謊報警情的嫌疑,將其帶至派出所做進一步覈實。

* 處罰結果*

約束至酒醒後,經民警進一步詢問覈實,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因酒後無法自控,想引起公安民警的重視而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鑑於李某謊報警情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負面影響,影響了周圍羣衆的恐慌心理,干擾了公安民警的正常警務活動,嚴重浪費了警務資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給以違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10日的決定。

來源:永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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