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靜靜 歡迎關注娛樂自媒體/大米有文化)

堡壘總是在最薄弱的環節攻破,電視連續劇《獵狐》中,王柏林犯罪鏈條裏最薄弱的環節,外逃國內某銀行分行行長孫銘成爲第一隻被抓住的狐狸。很多觀衆覺得孫銘的抓捕沒有想像中的刀光劍影,沒有擒拿格鬥的一刀制敵,一點也不刺激。就憑父子親情就打動了孫銘,這樣的勸返式獵狐看起來一點也不威風。

觀衆對獵狐工作或者說追逃工作確實有一定的想像,希望有那種天涯海角萬里緝兇的感覺。但無論是經偵案件還是刑偵案件追逃,通過家人或者親友做通犯罪嫌疑人思想工作,敦促自首,是最高效最經濟也是對犯罪嫌疑人最有利的一種方式。

從成本方面自不用說,跨國追捕經濟成本真是辦案單位頭上一把刀。東南亞距離近物價低還好說,一旦洲際出差,機票食宿幾個人出去,費用真的很高,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所以狐也要獵,錢也要省。分析嫌疑人的家庭出身,性格特點找到心理防線最薄弱的環節,通過多種渠道將法律與政策傳到嫌疑人方面,讓其放棄僥倖心理,回國自首,這樣成功勸返的案例不在少數。不僅節約了時間和經濟成本,而且勸返回來的嫌疑人往往心理上更配合,更重要的是可以規避跨國執法權問題。

孫銘之外,外逃嫌疑人還有王柏林、趙海青和唐洪三人,可謂是狐狸F4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幹黑活出身的唐洪大概率會和美國黑幫混在一起。身處美國王柏林是弱勢,可謂沒有反抗能力的肥羊,目前他手裏的錢暫時可以買平安,但總有一天會坐喫山空,到那時唐洪也許會反咬王柏林一口。

目前已經暫時去了歐洲的趙海清,因爲有着賭博的惡習,相信也會在海外走上犯罪道路,繼續亡命天涯。在預告裏有非洲獵狐的情節,不知狐狸F4剩下的F3會不會在非洲會合。

但我們可以根據劇情對本劇相關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做一下預測:

王柏林:操縱證券交易市場罪(和郝小強一起,這個比較好理解)

故意殺人罪(指使唐洪殺死孟偉)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孫銘和趙海青行賄)

唐洪:故意殺人罪(殺孟偉)

操縱證券市場罪(和郝小強一起)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孫銘和趙海青送禮)

趙海青: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洗錢罪

孫銘: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楊建秋:很可能無罪。楊建秋在王柏林潛逃之前做的那筆貸款雖然沒有細講,但應該是在楊建羣的逼迫下還上了,否則帶着一筆壞帳楊建秋也不大可能調往總行。根據“非法發放貸款,必須造成了重大損失,才能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這是違法發放貸款罪行爲在量的方面一個重要的限制。” 趙海青借給的錢,也是這筆貸款業務的因果,算是個人貸款,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在第一次違規貸款這件事,楊建秋違反了銀行相關規定,但因爲最終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應該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幾年後的內保外貸業務,楊建秋真是成熟了。兩億資金一個億就根本沒打,打的那一個億到了香港凍結了,按她的說法算是舉報。作爲一個進退兩難的銀行工作人員,這般操作也是很到位了。

楊建羣也許沒有他妹妹那麼幸運,作爲經偵支隊支隊長,親手放走犯罪嫌疑人,這個行爲應該是涉嫌徇私枉法罪。在拍攝過程中,公安機關也曾希望把放人環節不要拍的那麼具體那麼寫實,最好留一些懸念或者餘地。但是後面涉及到大量夏遠對楊建羣的蛛絲馬跡進行分析,這一部分就按實着來拍了。

楊建羣身爲警察局副局長肯定也是黨員,他會受到黨紀政紀處罰是肯定的。但從法律上如果要給他一個罪名大概率應該是徇私枉法罪,也就是幫助王柏林逃走這個行爲。

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狐狸F4之一孫銘已經被抓,剩下的三隻也跑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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