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很多公司都在運營方面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對於開公司的人來說,按時把租金交給房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過近日,一位公司的女老闆蘭女士,卻因爲遲遲未能開業,欠下了數十萬的房租,還和房東發生了糾紛,這是怎麼回事呢?


據蘭女士透漏,自己在12月份的時候,在14個位房東那裏租下了16間辦公室,她原計劃好好經營自己的農產品公司,沒想到因爲週轉問題,還沒開業就欠下了數十萬的房租,而房東也因爲拖欠租金原因,要求物業將整層樓的電錶箱鎖了起來,也就說蘭女士即使想要開業,也無法正常運營。


在過程中,房東帶人來辦公室看房,剛好遇到了求助的蘭女士,對於蘭女士的情況,房東表示對方已經拖欠了4個月的租金,自己也曾經給過很多次機會,不過蘭女士始終沒有把租金交上,如今蘭女士無法按照履行合同,那麼只能要求蘭女士搬離自己的辦公室,而其他業主也表示,已經給過蘭女士機會,結果換來的卻是失望。


對於目前的情況,蘭女士表示自己希望業主們能體諒公司的難處,自己不是不願意給租金,只是自己是做實業的,別人簽了合同沒有給她履約,導致她沒有辦法給房東履約,同時她也給出了一個調解方案,上面寫明什麼時候給拖欠的租金,以及下個季度的租金,自己也願意支付違約金和滯納金。

對於蘭女士提出的調解方案,房東並不願意接受,表示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求蘭女士無條件搬走,房東吳先生認爲,只要租客一個月沒有支付租金,租賃合同就可以解除。不過蘭女士覺得,出於公司發展的考慮,雙方可以協商支付問題。

由於雙方協商不成,最終社區的工作人員介入了此事,對於蘭女士的情況,社區工作人員認爲,如果蘭女士還要繼續租下去,應該先付了第一季度的租金,如果想要放房東放心,可以加大押金的比例,進一步溝通租賃的問題。

小編認爲,雖然公司老闆蘭女士有難處,不過既然雙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就應該遵守合同上的內容,而不是要求另一方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執行,否則不僅會給他人帶來麻煩,還會影響了自己的聲譽。不知道對於這件事,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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