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身女離婚十幾年,從此不願意再進入婚姻,也做不了繼母,也服伺不了別人的父母。所以選擇不再婚,自己賺錢養孩子,現在孩子上大學,自己也沒覺得寂寞,因爲我要事在做,只要不閒下來就不寂寞。

感覺這樣的人生很美妙,要我再嫁我做不到了。人成熟了更不想去討個人勞碌,女人老了自己能過的很好,男人老了是要女人來伺候的,我這輩子也不伺候男人了。女人離婚不可怕,不好的婚姻真的不如單身好。”

“如果二婚,本來照顧自己孩子,自己父母,就會增加照顧對方父母,對方孩子,老了給自己孩子帶孫子,還要對方孩子帶孫子,感覺忙不過來。普通人總覺得離婚單身的人好可憐,過得孤獨悽慘,不知道這種簡單就是快樂,簡單就是幸福,自己覺得開心就好。”

這兩種聲音,代表了很多離婚後不復婚不二婚女人的真實心聲,既然我能照顧好自己,自給自足,豐衣足食,男人的作用在我這裏就是微乎其微的。

再者,

所有的婚姻幾乎都是互惠互利的產物,只要一方的價值失衡就是婚姻解體時


所以,不管是哪一個階層的女人都應該活出自我來,婚姻是一種經歷,並不是人類的必須品,也並不適用於所有人。

特別是經歷過刻骨銘心的傷痛之後,全然付出換來狼心狗肺後,罕有女人能自我療愈,繼續相信愛,追隨愛,對男人抱有熱情。

有句話說的好,

當一個人特別渴望一種東西,總是得不到時,時間久了,也就沒期待了,不想要了。

我想,婚姻對於有些女人就是這樣的存在。她骨子裏還是想要擁有圓滿的婚姻,想要在孤獨寂寞的時候,有人攬入懷。

安靜的傾聽她的喜樂悲歡。遺憾的是,一直一直以來,她都得不到,所以,乾脆不要了。

從這個角度而言,

離婚後不復婚不二婚的女人,都有共性。

經歷過錯愛後,看透了婚姻的本質,越發的通透。

她三十一歲離婚後一直沒打算找,一個人帶女兒生活,有苦有甜,一直到女兒上大學走了,忽然覺得自己很孤單。孩子也希望媽媽能找一個伴侶相互有個照應,她就沒那麼擔心了。

遺憾的是,遲遲都未能如願。

後來也慢慢的看開了,怎麼過都是一生,再者,到了這個年紀,再跟人結婚,不就是去當保姆嗎?

更悲催的是,絕大部分的婚姻,都是女的付出了全部還得不到男方和他家庭認可,不如自在一個人,自己上班賺錢自己花,不用看別人臉色。

就算正常夫妻,總有一個人先走,所以過好每一天。不強求。

如果遇到一個合適的可以考慮再婚,如果不合適,不如單身。


經濟條件不錯,自己有房有車有錢,不需要向外索取幸福。

仔細觀察我們身邊的朋友,離婚後選擇二婚,又或者復婚的,多數都是經濟不怎麼獨立。

一個人沒有辦法很好生活的,她渴望通過婚姻來讓自己和孩子活得不那麼艱難,至少,可以給孩子一個表面上完整的家。

豈不知,復婚的結局都是一模一樣的,當初因爲什麼原因離了婚,現在依然會面臨同樣的問題。

男人表面上下跪,求饒,自己扇自己耳光,極力表現悔過之心,豈不知,那都是他的慣用手段。

並沒有打心眼裏意識到自己的問題所在,尤其是那些花心,慣性曖昧的男人,就像羅志祥。

女人總是天真的以爲,我是最愛你的,我有辦法改變你,豈不知,有些人骨子裏是渣的,不管你如何的付出,都不會對親密關係有一丁點的改變。


你所認爲的愛情本就應該是一對一的,在他眼裏,愛情本就是一對多。

至於二婚,更是矛盾重重,你有你的孩子,他有他的孩子,如果結婚後再生一個孩子。

生活質量能好到哪裏去,明眼人都清楚,頭婚是愛情,二婚,多半都將愛情的成分壓榨到了最低,搭夥過日子罷了。

如若你能接受,那就勇敢的邁出這一步。如若不能,好好過好一個人的日子。

無論你選擇與某個人共度餘生也好,還是一個人自得其樂也罷,永遠不要被周圍的聲音所挾持。

傾聽你內心的渴望,選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自己快樂,光芒萬丈,才能不負此生。

如果有意願開始一段親密關係,如果有幸遇見真愛,也該清醒,不管跟誰一起生活,都免不了磨合,隱忍,包容。

愛情和婚姻,並不是我們將彼此打造成自己想要的完美的人設的充分理由,能在一個不完美的人身上找到吸引自己的閃光點。


明知道他有一身的壞毛病,還依然願意奔赴愛情,這樣的你,才適合跟另一個人開始一段新的生活。

倘若早就沒了那份心力,我想,過好一個人的日子,最適合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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