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與新泰鋼鐵互保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鋼鐵”)重新簽署《互保協議》,約定互相就對方(均包括雙方認可的對方子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貸(包括貸款、票據、信用證開證、貸款重組以及金融機構可支持的業務品種)所形成的債務以及被擔保方與其客戶辦理有關業務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擔保,新泰鋼鐵爲公司累計提供的擔保餘額不超過(包含)33億元人民幣,公司爲新泰鋼鐵累計提供的擔保餘額不超過(包含)28億元人民幣,互保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5年(內容詳見公司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8月29日的相關公告)。根據上述股東大會決議及雙方簽署的《互保協議》,公司與新泰鋼鐵、中化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近日簽訂《還款協議》,約定公司爲該協議中確認的新泰鋼鐵應付中化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以下簡稱“主債務”)的支付承擔保證責任,主要內容如下:。

證券代碼:600408 證券簡稱:ST安泰 編號:臨2019—021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爲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與新泰鋼鐵互保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與山西新泰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鋼鐵”)重新簽署《互保協議》,約定互相就對方(均包括雙方認可的對方子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貸(包括貸款、票據、信用證開證、貸款重組以及金融機構可支持的業務品種)所形成的債務以及被擔保方與其客戶辦理有關業務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擔保,新泰鋼鐵爲公司累計提供的擔保餘額不超過(包含)33億元人民幣,公司爲新泰鋼鐵累計提供的擔保餘額不超過(包含)28億元人民幣,互保期限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5年(內容詳見公司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8月29日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述股東大會決議及雙方簽署的《互保協議》,公司與新泰鋼鐵、中化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近日簽訂《還款協議》,約定公司爲該協議中確認的新泰鋼鐵應付中化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以下簡稱“主債務”)的支付承擔保證責任,主要內容如下:

1、主債務:新泰鋼鐵應付中化二建集團有限公司的工程款32,596,702元。新泰鋼鐵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於2021年2月9日前付清。

2、保證方式:保證擔保

3、保證期間: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爲新泰鋼鐵在互保額度內提供的擔保餘額爲19.07億元(含本次擔保)。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