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以翔参加《追我吧》,一集的价格是15万元,对于像他这样的明星来说,真的是“友情价”,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一年甚至几年的薪金,而我们的工作强度,对健康乃至生命的损耗程度,很多也并不亚于这些明星艺人,但我们一旦伤病或猝死,除了带给亲人负担和伤痛,又能换来什么。有消息称,在高以翔大约凌晨1点45分倒地后,节目组仍在继续拍摄未进行抢救,部分工作人员甚至认为这是节目安排的“小插曲”,15分钟内并没有任何专业医生到场抢救,甚至没有必要的医疗仪器,而对于心源性猝死来说,这关键的几分钟,是决定高以翔能否存活的重要时间。

高以翔猝死:人间值得,但有些事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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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曾写过一篇文章:《人过四十,每一天都是劫后余生》,但当35岁的台湾艺人高以翔猝死的消息传来,我还是感到震惊和惋惜,这种感觉,就像是面对一个盛夏的戛然而止。

35岁,应该说是人生正当年,天未过午,来日方长。而高以翔也一直是以阳光、运动、健康的形象示人。曾是校篮球队成员的他,一直坚持运动、健身。在接受采访时还曾说:“如果有朝一日,我离开娱乐圈,一定是去做和体育、篮球相关的事情。”在他为一款健康饮品做的广告中,也是以这种形象出镜的,而今,再看他那句广告词:“一个男人,如果连自己的体脂肪都控制不了,还谈什么掌握人生”,更是无限感慨,不胜唏嘘。

高以翔猝死:人间值得,但有些事真的不值得

我们又何尝不像高以翔?人在青壮年的时候,往往都会认为对自己的健康乃至人生有足够的掌控,或者,我们往往以为自己只要坚持运动,服用养生食品,就可以为自己的生命保驾护航。更多的人,都是一边运动养生,一边过劳熬夜,就像是在死亡的悬崖边上练太极。

高以翔的猝死之所以会引发这么大的共鸣,除了他是明星,除了他的年轻,更多的,还是因为大家在他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身影和宿命,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追我吧》更像是一个时代的隐喻:从员工到老板,从凡人到明星,一个个都像是上紧了发条的人,不敢停下来,或者根本停不下来。《追我吧》总导演陆浩就曾阐述过这样的节目理念:“节目中设置的装置,体现出参与者遇到困难时的一种精神,你要走出这个装置,到下一个装置,遇到困难跌倒了,摔下去了,但是还要爬起来,继续再往前跑,你不跑,就会被后面的人‘干掉’,这就是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人生。”

他说的似乎没错,因为这就是娱乐圈、乃至每一个“社畜”的生存现状,但他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一旦生命终止,我们就再也无法继续奔跑,我们之前的奋力奔跑,大多也都失去意义。

不要说生命终止,只要一旦失去健康,我们之于他人,尤其是自己的“甲方”来说,就失去了“使用价值”,更难听点儿说,是“利用价值”。

网易绝症员工遭“暴力裁员”,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他统计出自己5年来加班时长超过4000小时,平均每天加班3小时以上,他说,“曾经我也把公司当成家一样,曾经我也相信马云说的996福报,相信到点下班就是浪费人生”,结果却是:他加了五年班,几乎一天加班工资都没拿到,最后公司说他所有加班都是不合规的。

也就是说,他加班加点、耗费精力、透支健康加的班,很多都只是在为主管们的错误决策买单而已。疲于奔命,却劳而无功。

高以翔猝死:人间值得,但有些事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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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作为“下属”、“乙方”的我们,面对老板、“甲方”的过分要求,往往不能拒绝、不敢拒绝,甚至出于种种考虑,不想拒绝。

浙江卫视的这档号称“都市夜景追跑竞技秀的综艺节目”,让明星们在已经违背生物钟规律的夜间,进行如此高风险、高强度、长时间、难度堪比特种兵的剧烈运动,很多体力不错的明星,甚至奥运冠军都吃不消,呕吐、吸氧、虚脱、抽筋已是常态,可节目却视而不见,甚至乐此不疲,将其当成节目效果和噱头。

我们再看高以翔猝死前的录制,从26日8时30分开始,一直持续到次日1时45分,工作时长近17个小时。别说还是如此剧烈的运动,就是一般的工作强度,常人也是受不了的。

可是高以翔能说不吗?作为一名艺人,你跟节目签了约,就形成了契约关系,就视同你认同了对方的游戏规则。而且,即使你正当理由说不,也很可能就会被当成“耍大牌”,很多节目可能就不会再找你,作为明星来说,这会是最致命的打击。而且,有些碍于人情或基于自信,也让他们很难说出一个不来。

有消息称,在高以翔大约凌晨1点45分倒地后,节目组仍在继续拍摄未进行抢救,部分工作人员甚至认为这是节目安排的“小插曲”,15分钟内并没有任何专业医生到场抢救,甚至没有必要的医疗仪器,而对于心源性猝死来说,这关键的几分钟,是决定高以翔能否存活的重要时间。说好的“将安全渗透到每个毛孔”呢?说好的“医疗团队现场待命”呢?说好的《追我吧》,怎么变成了“追命吧”、“医生去哪儿”?

艺人为节目拼命,被说成“敬业”,可让艺人玩命的节目组,专业吗?艺人拿节目当回事儿,可节目组拿艺人当回事了吗?

我们看到的是,《追我吧》与艺人签订的合约,白纸黑字地写道:“节目竞演存在激烈竞争之情形,可能会给乙方将造成生理、心理负担。艺人乙方对此要有充分认知,完全自愿参加并完全愿意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从一开始就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却不是加强对风险的防控和对艺人的保护,而是将这份风险不公平地转嫁到艺人身上。也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生死状”垫底,他们才会如此毫无顾忌地“使用”艺人,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而艺人为了出镜,为了名利,虽然明知是不平等条约,但也心存侥幸,“自愿”签下这份“生死状”。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光鲜之下,又有着多少情非得已。

如今再看高以翔生前采访时说的一番话,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趁年轻的时候好好去工作、好好去努力,希望以后就不用这么辛苦,我希望十年二十年之后能够好好的,享受生活,因为生命是短暂的,所以趁年轻还是要努力,以后可以享受……”

你我皆凡人,明星也一样。大家都想着趁着年轻拼命奋斗,多赚些钱以后好享受人生,但最后的结果却往往是这样一个悲哀的事实:上半生拿命换钱,下半生拿钱换命。

我们年轻的时候都会觉得自己,就是爱打拼,可拼到最后拼的是什么?是命啊!

健康是我们托底的本钱,生命是我们最后的底线,我们永远要记住,你所有的价值,都是依托在一个健康的生命上的。

三分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啊!

高以翔猝死:人间值得,但有些事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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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以翔参加《追我吧》,一集的价格是15万元,对于像他这样的明星来说,真的是“友情价”,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一年甚至几年的薪金,而我们的工作强度,对健康乃至生命的损耗程度,很多也并不亚于这些明星艺人,但我们一旦伤病或猝死,除了带给亲人负担和伤痛,又能换来什么?

网易也算是一个正规的大公司了,可老板和HR还在为员工的赔偿金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就算绝症员工最终获得N+1赔偿,但是健康已经失去,前程依然未卜。

15万元的演出费也好,N+1的赔偿金也罢,能买断你的余生吗?能换回你的健康吗?

不要总觉得自己身体还行,还能拼,在没出事之前都会觉得自己没事,在死亡面前,我们永远不要那么自信。

高以翔在倒地前的最后一刻,曾高喊:“我不行了!”但如果他在此之前,能多对自己和节目组说几次“我不行”,是不是也许就不会有最后的那句“我不行了”?

这一点,我们真得学学朴树,虽然他也会因为缺钱而参加各种原本不想参加的节目,但他却能做到在节目现场,一曲歌罢,说完一句“到点了,我得回去睡觉了”,然后就潇洒离开。

虽然“大家都是出来卖的”,但对不起,爷“卖艺不卖身”。

即使被生活所迫,即使被欲望驱使,但我们还是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自由和尊严,要让自己的健康和权益,成为他人不能轻易触碰的底线。没有什么娱乐可以让人致死,没有什么工作比生命和健康还重要。

古代有一个笑话:下雨的时候,大家都在跑,可唯独有一个人不紧不慢地走着,别人问他为什么不跑,他说:“反正前面也下雨,急什么?!”大家都笑话他傻,但我却觉得这未尝不是一种达观的人生态度。在向死而生的路上,我们跑那么急干什么?

高以翔的猝死,以及网易绝症员工被暴力裁员,都不仅是为我们敲响了健康和生命的警钟,也是敲响了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警钟。你只有先把自己当回事儿,别人才会把你当回事儿。你不珍惜自己,没有人会珍惜你。

你是个当红的艺人,你是个能干的员工,又怎样?一旦你不能吸引眼球流量,一旦你不能创造经济效益,就会被弃如敝屣,我们所能做的,只有敝帚自珍。

在这个值得的人间,有些事真的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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