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同又有5名领导被处理了,看看他们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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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州区周士庄镇民政助理员樊江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3年,周士庄镇三条涧村未召开民主评议会,违反程序给5户村民申报了农村低保,樊江作为周士庄镇民政助理员,负责低保审核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在缺少评议会资料的情况下,为5户村民办理了审核手续,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樊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镇县卅里铺乡卫生院孙家店分院院长孙文虎在落实健康扶贫“双签约”服务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7年,天镇县下发文件,规定由乡镇卫生院作为责任主体与因病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服务协议书。卅里铺乡高墙框村有22户因病致贫贫困户,乡卫生院孙家店分院只与其中19户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并发放《健康扶贫手册》,还有3户未签订服务协议书、也未发放《健康扶贫手册》。孙文虎作为卅里铺乡卫生院孙家店分院院长,工作责任心不强,推动工作不实不细,导致健康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孙文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浑源县吴城乡副乡长穆希勇、左崇霞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4年5月,浑源县吴城乡上辛安村党支部原书记任某某将自己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11月省扶贫办出台文件,明确农村“两委”主干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下转第二版)(上接第一版)2016年下半年该村贫困户动态调整时,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长穆希勇和包村副乡长左崇霞,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任某某没有按照“三不入”规定调整出列,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穆希勇、左崇霞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广灵县宜兴乡副乡长王跃军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18年7月,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广灵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干部郭进钰、贠小东在宜兴乡屯堡村驻村工作期间,开展帮扶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扎实,户档资料填写不规范,驻村工作队台账不齐全,工作情况掌握不清楚。王跃军作为宜兴乡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长,对屯堡村脱贫攻坚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屯堡村扶贫工作不细不实。2018年10月,王跃军、郭进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贠小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广灵县蕉山乡原乡长王成海等人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06年至2018年,蕉山乡历任乡长王成海、仝在福、魏一光、王晓震、张胜国、刘胜等人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及复核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把关,工作失职失责,致使该乡东蕉山东堡村累计有11名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并领取了低保金共计136950.8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2018年9月,王成海、仝在福、魏一光、王晓震、刘胜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胜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必须严肃整治。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认真履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立行立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工作不实等问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来源:大同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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