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使用權當然不能贈送給外人了!宅基地屬於集體土體原則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纔可以向村集體申請獲得宅基地使用權,遺贈給外人算是怎麼回事兒。

至於關於農村五保戶的遺產該歸誰所有的問題,情況是這樣的!所謂農村五保戶指的是農村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這些老人經濟困難同時大多數患有疾病,這些老人平時都是由村委會和民政部門共同贍養。

至於農村五保戶老人去世以後的財產分割問題還要分情況來對待,如果是村集體來供養並且簽訂了贍養協議,老人去世後的財產原則上應該歸村集體所有;若是沒有簽訂贍養協議,那麼就應該從老人遺留下的財產中扣除由村集體贍養所花費的費用,剩下的由老人所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但是所繼承的財產僅包括老人的房屋、地上經濟物以及存款,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和農用地土地承包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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