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醒来时我会跟今天早上一样,以为自己还是个小孩,以为还有一生的时间去做出各种选择。然后我会再一次地发现我错了。我早已做出了选择,前半生已经过去了。”

每一天醒来,克丽丝都发现自己身处一栋陌生的房子里。

每一天醒来,克丽丝都躺在一个男人的身边,那人她根本不认识。

每一天醒来,克丽丝照镜子时都会看到一张苍老女人的脸,可她明明才20多岁。

每一天醒来,克丽丝都完全忘记之前的人生,包括她的身份、她的过往,还有她爱的人。

每一天醒来,和克丽丝同处一室的男人都要对她说一遍,我是本,是你的丈夫。20年前你遭遇车祸,记忆受损,忘了所有的一切。

每一天醒来,都有一位自称纳什的医生会给克丽丝打电话,提醒她去衣柜下面找出自己的日记。

每一天醒来,克丽丝都会去翻开那本日记。

第一页赫然写着:

不要相信本。

作者简介

S.J.沃森(S. J Watson)

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系。曾任职于医院、国民保健服务计划部等部门。沃森业余时间爱好写作,2009年,他参加了英国著名的费伯出版社举办的写作培训班,并写下了处女作《别相信任何人》。该书出版后一鸣惊人,沃森也成为文坛耀眼的新星,被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称为“本年度值得喝彩的作者”。目前,沃森生活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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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醒来

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了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

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眼睛逐渐适应了环境,我四下张望,周围暗沉沉的。衣柜的门背后挂着一件晨袍——是女式的没错,不过看款式倒适合一个比我老得多的人。几条海军蓝裤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搭在一把椅子上,椅子紧挨着化妆台,余下的一切在视线里却都显得朦朦胧胧。闹钟的结构似乎很复杂,但我找到了一个最像开关的按钮。好在它的确有效。

正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呼吸声,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别人。我扭过头,只看见一大片裸露的皮肤,一头黑发里还散落着星星点点的斑白色。那是个男人。他的左胳膊露在被子外,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戒指。我心里暗暗呻吟了一声。这么说,眼前这个男人不仅年纪已老,头发已经开始泛白,而且还结婚了——我不仅勾搭上了一个已婚男人,看上去还正躺在他常常跟妻子同睡的那张床上。我往后一仰,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我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但我仍然忍不住好奇:他的妻子上哪儿去了?要担心她随时可能回来吗?我可以想象她站在屋子的另一头破口大骂,骂我什么都有可能:荡妇、美杜莎、蛇蝎美女。我想知道如果她真的现身的话我该怎么辩解,也不知道到时候我还能不能说出话来。不过,床上的那个男人看上去似乎并不担心,他翻了个身,还打起了呼噜。

我尽量一动不动地躺着。如果遇上这种情况,通常我都记得是怎么回事,但今天实在一点印象都没有。我肯定是参加了什么派对,也说不定是泡了回酒吧或是夜店。不管怎样,我肯定是喝得烂醉如泥,醉得不省人事,才会跟一个手戴婚戒、背上还长体毛的男人回了家。

我尽可能轻手轻脚地掀起被子,坐到了床边。当务之急,我要去趟洗手间。我没有理睬脚边的拖鞋,毕竟,跟人家的丈夫瞎搞是一码事,要穿别的女人的鞋却是绝对不行的。我光着脚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平台上。我明白自己身上一丝不挂,所以生怕进错了门,撞上这屋里别的住客或者主人家正处于青春期的儿子。让人松一口气的是,我看见洗手间的门正虚掩着,便走进去锁上门。

我坐下来解决了内急,冲了马桶,转身洗手。我伸出手拿香皂,却突然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刚开始我没想通是怎么回事,不过立刻明白了过来。拿香皂的手看上去不像是我的,那双手看上去皱巴巴的,手指也显得浑圆粗壮。指甲没有打理过,一个个被啃得光秃秃的,跟我刚刚离开的床上那个男人一样,这只手上也戴着一枚金质结婚素戒。

我睁大眼睛瞪了一会儿,动了动自己的手指。那只拿香皂的手也动了动手指。我倒抽一口冷气,香皂啪的一声掉到了水池里。我抬头盯着镜子。

镜中回望着我的那张脸不是我自己。头发稀稀拉拉,比我常留的要短许多,脸颊和下巴上的皮肤塌陷下来,双唇单薄,嘴角下垂。我在心里叫了出来,不做声地喘着气——如果压住声音的话,我发出的肯定是一声惊恐的尖叫。接着我注意到了镜中人的眼睛。眼眶四周布满了皱纹,没错,哪怕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我还是能辨认出来:这是我的眼睛。镜子里的那个人是我,不过足足老了二十岁。二十五岁。或者更多。

这不可能。我浑身发抖,伸手抓住了洗手池。嗓子里又涌上了一声尖叫,这一次喘着气出了口,像是脖子被掐住了一样。我从镜子前后退了一步,就在这时,我发现了它们:那些一张张贴在墙上、镜子上的照片。其中夹杂着零星的黄色胶带纸,还有一些磨毛了边的纸条,又卷又湿。

我随便挑了一张。克丽丝,上面这么写道,打了个箭头指着我的照片——那个全新的我,变老了的那个——照片里我坐在一张码头边的长凳上,旁边有个男人。名字似乎有点熟悉,可是记忆又很模糊,仿佛我必须努力才能相信这是我的名字。照片中的两个人都在对着镜头微笑,十指紧扣。男人英俊迷人,细看之下我发现这正是跟我过夜、现在躺在床上的那个男人。照片下写着一个名字——“本”,旁边还有几个字:“你的丈夫”。

我吸了一口气,把照片从墙上撕了下来。不,我想,不!怎么会这样……我飞快地扫视着其他的照片。张张都是我和他。其中有一张里我身穿一条难看的裙子正在打开一件礼物,另外一张里我们两人穿着情侣防水夹克站在一道瀑布前,一只小狗在我们脚边嗅来嗅去。旁边一张是我坐在他的身旁小口啜着一杯橙汁,身上所穿的晨袍正是我刚刚在隔壁卧室里见过的那一件。

我又退了几步,一直退到后背贴上了冰冷的瓷砖。这时记忆似乎从深深的水面下露出了一线身影,当我努力想要抓住这缕微光时,它却轻飘飘地飞远了,像散入风中的灰烬,而我意识到我的生命里有个过去——尽管我对那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我也有个现在——就是这个现在把我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他的身边,带到了这所房子里。但在我的过去和现在之间,只有一段漫长无声的空白。

我下楼去找艾德琳。一开始她想和我一起来看展览,但我拒绝了,我想独自看这张照片。她不介意。“那我就在咖啡馆等你,”

她说,“也许我们可以随便吃点东西。”

她早到了,坐在靠窗座位,桌上有一杯白酒。我走近时她站起来与我拥抱,然后一面坐下一面问道:“怎么样?”

我把椅子往前拉。“老实说,有点怪。”艾德琳已经替我点了一瓶气泡水,我倒了一杯。“感觉已经不像我的照片。”

她点点头。她知道来这里让我有多焦虑。“上面有些照片挺有趣的,一会儿你要不要去看看?”我问。

她举起酒杯。“也许吧。”她以前就看过我的照片,至于其他作品则无心理会。“干杯,”她说。我们喝了一口。“你没带康纳来?”

我摇摇头。

“和朋友出去了?”

“不是,休带他去游泳。他们去铁器行游泳池了。”

她微微一笑。她是康纳的教母,认识我丈夫的时间几乎和我一样长。“游泳啊?”

“新尝试。是休的主意。他忽然发现自己明年就五十了,心生恐惧。他想要保持身材。”我顿了一下。“有凯特的消息吗?”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饮料。本来是不想问的,不想这么快问,却已脱口而出。我也不知道自己更想听到哪个答案,是有还是没有?

她啜饮一口酒。“有一段时间没她的消息了,你呢?”

“大概三个礼拜前联络过。”

“然后呢?”

我耸耸肩。“老样子。”

“大半夜?”

“是啊。”我叹了口气,回想起妹妹的最后一通电话。凌晨两点,巴黎那边更晚。她听起来不太清醒,好像是喝醉了。她想把康纳要回去,她说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把孩子给她,这样不公平,而且顺便告诉我一声,不只是她觉得我和休自私又不可理喻。

“还是老调重弹。”

“也许你得找她谈谈。我是说再谈谈。等她不是那么——”

“愤怒吗?”我笑了笑。“这么做会有多大用处,你和我一样清楚,何况我也联络不上她。她不接手机,要是往她的住所打电话,也只能接通她那个什么都不肯说的室友。没办法,她已经铁了心了。过了这么久,她忽然一心一意只想照顾康纳。还觉得我和休是因为自私才阻挠她。她从未多花一秒钟时间想想康纳会作何感想,他想要的会是什么。她当然没问过他。这次还是一样,只想到她自己。”

我不再出声,其余的话艾德琳都知道了,无须我再多说。她知道我和休收养妹妹的儿子的始末,知道这些年来凯特对此安排始终很满意。而我们两人都不知道的是,她为什么变了。

“你可以跟她谈谈吗?”我说。

她深吸一口气,合上双眼。我一度以为她会叫我自己想办法,不能每次跟妹妹起争执就跑来找她;以前爸爸常跟我说这种话。

但她没有,她只是微笑着说:“我尽量。”

我们点了午餐吃,一面聊起共同的朋友,之后她说有个会要开,该走了。我告诉她我们星期六见面再聊。

离开前我忍不住逛了一下礼品店。主办单位本想拿我拍的马库斯作为宣传手册封面,但我一直没有回那封电子邮件,因此封面改用一个雌雄难辨的人正在舔棒棒糖的照片。我也没有回复专访的请求,不过还是有一家杂志——好像是Time Outa——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报道。文中说我“隐世”,还说我的照片是这次展览的重点之一,是“既动人又脆弱”的一幅“亲密写真”。狗屁,我很想这么回应,但我没有。既然他们想要一个“隐世”的人,就让他们如愿吧。

我再次端详这个舔棒棒糖的人,他让我想起寒霜b。我随意翻了翻手册,然后走到明信片展示架旁。平常我会买上几张,但今天只买了一张,就是《镜中的马库斯》。有那么一刹那,我很想告诉收银员这是我的作品,是我为自己拍的,虽然多年来刻意回避,但还是很高兴主办单位将它展出,也让我有机会再度拥有它。

不过我没有,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喃喃道一句“谢谢”,将卡片收进袋子里便离开艺廊。尽管二月天寒气逼人,我还是走了大半的路程回家。起初满脑子只想着马库斯与那许多年前我们在柏林共度的时光,可是一走到罗斯贝理路,便终于抛开过去,转而去想此时此地正在发生的事。我想到妹妹,尽管知道艾德琳无法劝醒她,也仍怀抱一丝希望。我得亲自和凯特谈谈。我会态度坚定,但和善。我会提醒她我爱她,希望她快乐,但同时也会告诉她如今康纳都快满十四岁了,我和休是多么努力想给他一个安定的生活,绝不能毁于一旦。我的第一要务是让她明白,目前所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维持原状。我头一次大胆地考虑到,我和休恐怕得去见见律师。

我转进我们住的那条路。与我们家相隔几户的住家门前停着一辆警车,不过敞开的却是我们家大门。我立刻快跑,心里除了惦记着儿子之外别无他念。我直到进家门、进了厨房才停下脚步,只见休正和一个身穿制服的女警说话。我看见康纳的浴巾和泳裤正放在电暖器上面烘干,接着休和女警转头看着我。女警显现出完美而刻意的面无表情,而休脸上流露的是传达坏消息时的神情。

我胸口一紧,像做梦似的听到自己大喊:“康纳呢?休!儿子呢?”

但他没有回答。整个房里我只看得到他,他两眼瞪得大大的,看得出来发生了什么可怕的、无法言喻的事。告诉我!我想喊,但是没有。我无法动弹,吐不出一个字来,只是张开嘴又闭上,咽下口水。我好像沉入水底,无法呼吸。我看着休朝我跨前一步,并在他拉起我的手臂时试图甩脱,之后终于找回声音说道:“告诉我!”一遍又一遍,片刻后他才开口说话。

“不是康纳。”他说,然而我瞬间涌现的安心感几乎还来不及流露,他又接着说:“很遗憾,亲爱的,是凯特。”

媒体评论

了不起!读完最后一页,我仍然神经紧绷了好久好久。

——《隔离岛》作者丹尼斯?勒翰

沃森精妙地避免了可能沦为不入流手法的叙事,构建了一个令人后背生寒、出乎意料的高潮。

——美国《出版人周刊》

本年度最值得喝彩的作者。这是一部宏大的小说,涵盖“生命、爱情、失去”等主题,也是一部让人手不释卷的杰出文学作品。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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