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姚萬年橋路白雲小區門口,電動車駕駛員幸虧戴了頭盔只受了輕傷 通訊員供圖

10月8日,媒體報道了象山交警大隊做的關於安全頭盔的交通實驗,不少網友對此點贊,表示看了報道後,明白騎電動車需要佩戴頭盔的重要性。報道還引起了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關注,爲了更好地說明騎電動車戴頭盔的重要性,他們昨日向社會公佈了幾個真實案例,希望血淋淋的教訓不再發生。

不戴頭盔被撞受了重傷

今年8月,在象山縣丹東街道大碶頭村的一個路口,兩車主分別騎着電動自行車在經過同一個路口時,互相避讓不及,直接迎面撞在一起。騎車雙方相繼摔倒在地,動彈不得。在監控中交警發現,兩名騎電動自行車的男子均未佩戴安全頭盔。

事後,駕駛員李某腦部出血,已經花了10多萬的醫藥費,目前仍在進行治療。而另一位駕駛員曹某腦部皮外傷經過醫治已經回家休養,但醫藥費也花了近2萬。

除了要戴頭盔,正確佩戴也很關鍵。今年11月初,象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有羣衆稱在該縣大徐鎮附近一隧道內,兩輛電動自行車在同向行駛時發生碰撞,有人受傷。

據現場民警表示,發生碰撞後,一名電動車駕駛員雖然佩戴了安全頭盔,但頰帶未扣安全扣,在碰撞的一瞬間,頭盔飛了出去,導致其頭部着地,血流滿地,受傷嚴重。另外一名電動車駕駛員因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受傷程度相對較輕。

戴了頭盔只受了點輕傷

那麼,戴了安全頭盔呢?今年11月10日,在餘姚萬年橋路白雲小區門口發生一起轎車與電瓶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經民警勘查,汽車與電動自行車相撞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戴着安全頭盔,經醫院檢查後傷勢較輕。對於眼前發生的一幕,許多圍觀的羣衆紛紛議論:“虧得騎電動車的人戴着頭盔,虧得戴了頭盔,不然……”

同樣的一幕也曾經發生在鄞州。今年11月6日傍晚,在鄞州區桑田路與寧穿路路口發生一起轎車與電動自行車碰撞的交通事故,一名騎車女子被撞在地,幸好當時她戴着安全頭盔,不然後果不堪設想。面對事故,該女子心有餘悸,連聲稱:“我被碰了兩次頭,幸好戴了安全頭盔……”

寧波交警提醒

騎電動車上路,安全頭盔不能少

電動自行車已成爲寧波市民出行必備的交通工具。據象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統計,在象山縣,很多“三小車”傷亡事故中駕駛人都是未戴頭盔的。

據交警部門介紹,騎電動自行車與駕駛摩托車一樣,駕駛人或乘客的整個身體完全暴露在外,在快速的車流中,一旦發生事故,猛烈的碰撞將直接作用於人的身體。因此,小小的頭盔,在發生意外時,確實能成爲名副其實的“護頭之盾”。戴上頭盔,無疑是給寶貴的生命增加了一份保險。

但據寧波市交警部門調查發現,有不少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仍然把戴頭盔當作了一種負擔,許多人出行爲了圖省事不戴安全頭盔或者戴了頭盔不繫好頰帶。

對此,寧波市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電動車駕駛員,在駕駛電動車時,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

來源:現代金報 通訊員周瑾 記者徐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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