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掌财经/彭雪蕾

今年3月,官方宣布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新的银保监会。经历7个多月的调整,11月13日,中国机构编制网正式公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根据“三定”方案,机构上,对原有银监会和保监会的部门进行了整合,通过新增、分拆、撤销、合并与保留等多种方式,最终定为“26+1”的新格局,即26个监管职能部门和1个机关党委。

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银保监会的正部级规格不变,职能在综合原有银监会和保监会职务基础上,有所增定。

内设职能部门“26+1”,9个内设机构被合并

三定方案中的部门和职能有很大调整。设26个内设职能部门加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即“26+1”;梳理发现,有些部门系原有部门保留,有些部门系新增,有些部门系保留合并,有些部门则系原有部门分拆后整合。原有的部分部门也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在整合前,原银监会共设有24个内设实职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实职部门。其中,保留了原保监会的4个部门以及原银监会的10个部门。

其中9个内设机构被合并,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法规部、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均设有,在此轮机构改革中保留并合并。

值得指出的是,这些部门在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中,虽有相同的部门名称,但是职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机构改革中并非简单地合并“同类项”,还需要进行一些职能磨合。

例如财务会计部,在原保监会还承担了偿付能力监管部的职责,除了机关财务管理、编制会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等,还需要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3个新设机构,分别是公司治理监管部、非银行机构检查局、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其中公司治理监管部主要负责“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将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另外还新增了2个部门,新增部门为重大风险事件与保险业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和股权与公司治理部。

人员调整引关注 在编人数减少约12%

根据方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总编制人数比此前在编的1050人减少约12%。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的人员编制分别为650余人和400余人。

根据规定,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记者获悉,上述4位首席官均为新设职务,而银保监会不再设置主席助理一职。据悉,首席风险官为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首席检察官为原银监会国有大型银行监管部主任杨丽平,首席律师为原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首席会计师为原保监会首席会计师马学平。

银保监会主席为郭树清,此前副主席共有7名,分别为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陈文辉已于8月底到社保理事会出任副理事长,目前仍有6位副主席。有媒体报道称,6位副主席中,除了到龄退休外,可能还会有副主席另有其他职务安排。

部门一把手陆续确定,分支机构“三定”方案另出

除了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任春生、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赵宇龙和法规部主任丛林之外,其他部门负责人皆进行了调岗。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三定”设立的两个新部门——公司治理部和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以及“分拆+合并”后设立的非银行机构检查局,由来自原保监会的刘峰、原保监会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群工部)部长朱衍生和原保险消费者保护局局长吕宙担任负责人。在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基础上设立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则由原保监会统计信息部主任向东担任。此外,王金铎任公司治理部巡视员。

原银监会几大业务部门,负责人基本留任原部门,在银、保监会整合的部门中,由两会国际部加之原银监会外资银行监管部整合后设立的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由原银监会外资银行部主任段继宁担任。

原银监会在不同部门之间调任的有五人:原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转任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同时兼任首席风险官;原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赵江平,转任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负责人;原银监会巡视办主任郭武平,调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原银监会办公厅主任杨少俊,转任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原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调任党委巡视办。

在“三定”设立的四个首席岗位中,除了原保监会首席会计师马学平留任外,新增的首席律师由原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担任。肖远企和杨丽平分别身兼两职,除了作为部门负责人,还分别担任首席风险官和首席检查官。

虽然大部分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调整,但基本保持了现有干部队伍的稳定,主要在部门之间的调整。多位监管系统人士表示,由于派出机构的“三定”还没有开始,目前的调整有可能只是权宜之计,不排除将来有可能再进一步微调。

此外,在中央编办11月13日公布的“三定”方案中,暂时不包括地方的安排。该方案中也明确“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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