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前員工談“胡玲事件”:現在都不敢說自己是HR
摘要:在一些人眼裏,HR就是公司和管理者的“打手”,他們主要利用信息不對稱對員工進行“坑蒙拐騙”,從而達到爲公司擺平事情、節約成本的目的。我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知乎”上有關華爲HR胡玲的問題,有騰訊的前同事留言說,“現在都不敢說自己是HR”。
一
這幾天,華爲HR胡玲在華爲內網“心聲社區”發表題爲《研發兄弟們對不起,我已經盡力了》的“萬言書”,控訴自己的同事和上級,結論是“不要相信HR,他們沒有誠信”。
最終在任正非的回應結束,任總在郵件中說:實名投訴是公司管理民主的一個好現象,要支持保護當事人,同時當事人要堅持實事求是。
對於不盡公平的事情,任正非提倡大家要換位思考,要互相寬容、互相理解,協商溝通調整。任正非表示,戰時時期不宜大風大浪、大起大落、波濤滾滾,改革要靜水潛流。
對於這件事情,作爲曾經的華爲人,我有幾個觀察角度:
第一,這說明華爲是允許員工講真話的,這一點非常難得。我知道,在有些公司,員工對公司、對管理者提出批評,是要被刪帖、調查的。但像華爲和騰訊這樣的優秀公司,會把傾聽員工心聲當做是一個聽取意見、改進管理的重要途徑。
第二,對於胡玲言辭激烈的控訴,應該本着實事求是、兼聽則明的態度,不要一上來就選邊站、下結論。
我在騰訊見過不少這種“萬言書”,當事人往往出於種種目的,真話不全說,甚至真話、假話攙着說,他們呈現出來的圖景,往往與完整的事實相距甚遠。
第三,我看到“知乎”上很多人對華爲的管理風格不滿,這個也需要說明一下。從華爲的角度來說,因爲行業特點、業務模式和任總的個人風格,內部管理是很剛性的,自上而下的管制很嚴格,同事之間甩鍋、搶功的情況也比比皆是,這就要求員工有很強的執行力,不要有太多的的個性。
內部部門及員工賽馬也要有很強的“狼性”,過於有性格的員工在華爲很難長久待下去。
但是,對於華爲來說,這種管理風格也是它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華爲不會輕易改變,但對於胡玲提到的各種“大公司病”,華爲有可能會進行一些反思和調整。
其實,企業文化(管理風格)和員工,都是雙向選擇的結果,沒有對錯。
但就我個人而言,任何時候,HR必須遵紀守法,該給的補償一定要給,該給的加班費一定要給,HR不能把節約成本、搞定事情作爲自己的功勞。
對於華爲來說,管理導向也很明確,就是“以奮鬥者爲本”,優勝劣汰很嚴酷。
但華爲對任何主動和被動離職的員工,都提供n+1的補償,這一點在中國企業中是比較難得的。
加班問題在一些部門的確很嚴重,這個的確一直沒有得到解決,但我認爲,這主要跟行業特點和管理效率低有關係。
二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有朝一日會成爲一個HR。回想我2014年從新華社離職加入華爲時,當時最感興趣的一個問題就是——“華爲到底爲什麼這麼牛”。
我一直很好奇,同樣一羣人,爲什麼在“喫大鍋飯”時,人人都喫不飽;但在實施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卻從此不再擔心沒有飯喫。
機制、流程、制度和文化,到底是怎麼作用於個人,產生不同的行爲後果,並因此決定一個組織的績效的?
對於這類問題的解答,當記者、做PR,是完成不了的,只有在HR體系中才能有機會更接近這些問題的本質。
所以我非常感謝在騰訊從事企業文化工作的這段經歷,而現在,有機會在VIPKID將企業文化工作完整地與HR選育用留各個模塊結合起來,是一件讓我覺得“樂在其中”的事情。
我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知乎”上有關華爲HR胡玲的問題,有騰訊的前同事留言說,“現在都不敢說自己是HR”。
這幾年,HR這個職業確實有被“黑化”的趨勢。
在一些人眼裏,HR就是公司和管理者的“打手”,他們主要利用信息不對稱對員工進行“坑蒙拐騙”,從而達到爲公司擺平事情、節約成本的目的。
類似的看法,可能是對一個HR最大的誤解和傷害。
不可否認,在一些公司,確實有一些不合格的管理者和HR,但“擺平事情、節約成本”絕非HR崗位的核心價值。
在中國大公司中,對HR定位最清晰、最有特色的應該是阿里。“政委”,可能也代表了在一家中國公司中,HR所能成爲的最理想角色。
據《阿里局》介紹:
所謂“政委”,就是要有當“一把手”的能力,但卻有甘願當“二把手”、“做綠葉”的胸懷。
所以在阿里、華爲,有很多業務出身的幹部去當HR,這是非常合適的。HR絕非一個孤立的專業化工作,懂戰略、瞭解業務是最起碼的要求。
“HR要促成與業務的高質量對話。”這是我在VIPKID深爲認同的一句話。
三就我自己來說,我認爲,一個HR,同樣需要“以客戶爲中心”。HR的客戶實際上是兩個:一個是“組織”,另一個是“員工”。
從組織的角度,HR關鍵是要通過制度、機制和流程,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激發組織活力,提升組織戰鬥力,幫助企業實現戰略和業務目標。
企業不是慈善組織,HR必須堅定不移地推動優勝劣汰。我在VIPKID聽到一句,深以爲然——“愛才如命,殺人如麻”。有朋友給我留言說,“上馬殺敵,下馬唸佛”,其實這也是同一個意思。
我自己的原則是,對於員工,“態度溫和,立場堅定”。HR另外一個客戶是“員工”,這就要求HR必須心中有正氣、有善意、有敬畏。
一個正常的員工,當然也清楚企業不是慈善組織,對於“優勝劣汰”是可以接受的,但員工不能接受的是,被不公平對待、被粗暴對待。
對於一個管理者和HR來說,“拉不下面子”,不敢進行管理,對於一個組織來說,這無疑是一種失敗。
但如果一個管理者和HR,人品不好,原則不堅定,立場不鮮明,搞團團夥夥,不能做到獎懲分明,這是一個組織更大的失敗。
HR要遵紀守法,該給員工的都要給員工,不能爲企業充當打手,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同時,HR還要想辦法給優秀的員工足夠的激勵,給更多的員工培訓、成長和發展的機會。
四對於“胡玲事件”,我也想分享一下,一個員工應該如何處理職場上的衝突和矛盾?
人在職場,總是會碰到各種各樣的問題,但這些問題都是老問題,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說來說去,都不外乎跟領導的關係沒處理好、跟同事的關係沒處理好、拿的錢不夠多、沒有成長、沒有成就感等等。
但我不建議採取胡玲這種“把事情搞大”、“魚死網破”的做法。
這個世界是複雜多樣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天使,也有一個魔鬼,我們怎麼與別人互動,決定了你將會看到的是別人“天使”或者“魔鬼”的一面。
作爲一個成年人,在任何一份工作崗位上,都要先想清楚自己要什麼。
任何時候,多做事、有成長,永遠沒有錯。
做的每件事情,看似是爲了公司、爲了領導,但歸根結底,都是爲了你自己。
我從新華社到VIPKID,一直認爲:
別人給你的任何title、榮譽、待遇,都可以隨時被“拿走”,只有你在工作中沉澱的核心專業能力,沒有任何人可以“拿走”。
你付出的每一點努力,最終都會成爲你成長的一部分。
你偷的每一次懶,最終你都要爲此付出代價。
在任何一家公司裏面,任何一份工作,都不太可能幹一輩子,把每一份工作都當做是鍛鍊自己能力、磨練自己心性的成長經歷,就對了。
自己成長了,有了核心競爭力,那個時候就有了更多的選擇,“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相反,天天“跟天鬥、跟地鬥、跟人鬥”,其實是對生命的最大浪費。
現在很多年輕人,看不慣公司,看不慣領導,看不慣同事,在這些非核心問題上浪費了太多的時間、精力和心性,是很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