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舉報前員工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類似經歷者表示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據市界等新媒體報道,華爲又曝出員工離職被公司起訴敲詐勒索,並被羈押長達251天。

29日,一份有關華爲前員工李某元獲得刑事賠償的決定書在網上曝光。決定書顯示,李某元2005年入職華爲任工程師職務,於2018年離職獲得賠償金額後,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羈押251天,如今因證據不足重獲自由。

事件引發網友廣泛關注,李某元到底是是被錯告還是誣告成爲網友最關注的問題,不少網友期待華爲能夠給出官方回應。

29日,記者向華爲媒體事務部工作人員確認該事件,其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回應。

華爲舉報前員工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類似經歷者表示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資料圖,圖片來源網絡

離職員工被訴敲詐勒索,羈押251天后釋放

網傳的一份《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顯示,李某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爲技術有限公司任工程師職務,離職前在逆變器銷售管理部工作,其於2018年1月31日從華爲公司離職。

其因離職補償金額與公司意見不一,雙方經商談同意給李某元補發331576.73元離職補償。2018年3月8日,通過部門祕書周某某的個人渤海銀行賬戶向李某元招商銀行賬戶轉款人民幣304742.98元 (稅後金額,交易摘要爲“離職經濟補償”)。

不過,李某元因此被舉報敲詐勒索,於2018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該案由深圳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李某元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9年3月21日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經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認定深圳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依照相關規定,於2019年8月22日決定對李某元不起訴。李某元於2019年8月23日釋放,共被羈押251天。

華爲舉報前員工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類似經歷者表示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圖片來源網絡

隨後,李某元請求國家賠償,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1月25日,決定賠償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79300.904 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7755元,兩項合計107522. 94元,並向華爲和其父親所在的工作單位發函,爲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或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在網易與前員工糾紛餘溫下,事件一經爆出,立即引來廣泛關注。在社交平臺知乎上,有關該事件的討論,在短短4小時內,引來5百萬次瀏覽,近1700條回答。

離職補償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爲何卻被有關部門認定爲敲詐勒索呢?

一位認證爲華爲前工程師的“華爲北非林夕”爆料稱,李某元2017年曾舉報過逆變器業務造假,公司處罰了造假的領導,而公司沒有對舉報人進行保護導致他被“怯除平庸”,被打擊報復。而之所以沒能起訴他,“是因爲他留了一份跟HR何承東談離職補償時錄音在新公司電腦上。”

華爲舉報前員工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類似經歷者表示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知乎截圖

在此前10月底華爲HR胡玲事件發酵時,這位網友也曾在知乎回答上提及過該事件:“HR太黑。我是原北非地區部員工曾夢(工號00233067),被北非無線主管劉健構陷曠工開除,又以在摩洛哥筆記本電腦被偷爲由,告我詐騙罪關了我三個月看守所。我網絡能源的兄弟李某元,因拿了勞動法規定的2N裁員賠償,被HR何承東誣告敲詐勒索,關了八個月看守所,要不是他老婆拿出他跟何承東勸退錄音,還出不來呢。所以我一直在告誡同事,跟主管和HR談話一定要錄音!一定要錄音!一定要錄音!”。

不過,也有網友認爲案件或許有疑點。一位自稱離開3年的前華爲研發體系人稱,8年工齡會自動拿N+1再入職,所以李某元2005年入職,2013年會拿一次N+1離職再入職,到2018年,實際工齡應該是5年。正常離職結算N+1都是財經統一入帳,怎麼會個人轉帳?另外爲什麼會有2N(一般是N+1),且會定爲勒索罪,估計案子背後有其它不方便公開的問題。

事情關鍵還是李某元與人力資源部的談判錄音,目前錄音內容沒有對外披露,關鍵細節外界還無法得知。

11月29日,記者向華爲媒體事務部工作人員確認該事件,其表示目前還沒有相關回應。

HR曾實名控訴

此前10月底,華爲內部交流平臺華爲心聲社區傳出HR胡玲實名帖《研發兄弟們對不起,我盡力了——實名來自2012人力資源部》,這篇5000字長帖講述了她在HR崗位上幾個月的時間裏,當她在力求改善研發工程師工作環境、解決問題的時候,卻發現原來HR團隊和領導與原本的工作職責背道而馳。

當研發員工月加班160多個小時的時候,HR團隊領導只關心160個小時中有多長時間是划水;一位領導喫着公司200塊一對的大閘蟹,卻認爲給食堂提意見的研發應該清退;當32歲的研發績效B+被勸退的時候,40歲的HR同事上班摸魚績效三連B卻還隨心所欲......

她爆出的這一猛料,迅速傳播,引起了社會公衆的關注與熱議,鬧得沸沸揚揚。

11月5日,華爲創始人任正非對此事進行了回應,他在總裁辦簽發的電子郵件中表示:

1、實名投訴是公司管理民主的一個好現象,我們要支持保護當事人,當事人要堅持實事求是。心聲社區是羅馬廣場,大家可以充分表達不同意見,就事論事,基於事實和證據,不能臆想和猜想,也要注意保護被投訴人與公司業務無關的隱私。員工討論應集中在內部社區,不要輸出到外部社區去幹擾社會,人家也要生產。

2、三十年來公司從一毛不毛髮展到今天走向世界前列。我們的員工,特別是研發員工,都是幹得非常好的;我們幹部和HR也是非常努力的,這是基礎。藍軍只攻其一點,紅軍要統籌全局,顧及方方面面,又要進攻又要防禦,要困難得多。例如,給19.4萬人發工資、評獎金、配股票、調整職級、進行分類分級的考覈,都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當然也有不盡公平,我們要換位思考一下。發現一件事、一個人的不合理是容易的事,解決全局平衡的紅軍要動許多腦筋。大家要互相寬容、互相理解,協商溝通調整。

3、我們的幹部、HR也要虛懷若谷,聞過則喜,注意方法。戰時時期不宜大風大浪、大起大落、波濤滾滾,改革要靜水潛流。

華爲舉報前員工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類似經歷者表示因內部舉報被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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