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電力消費者,包括工商業企業以及城鄉居民電價裏,都包含政府性基金與附加,每度電價裏,包括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5種“附加費”。該費用標準是: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1.9分錢,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1.5分錢(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各省標準不一樣),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65分錢。2017年6月份 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的徵收標準統一降低25%。

附表: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單位:釐/千瓦時)

按照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均值約0.75分計算,大型水庫移民基金扶持資金0.65元計算,兩者下調25%後總和爲1分錢。電費裏面包含的各種基金與附加共計4.9分錢。每年電費各種基金與附加計算額約爲2500億元。僅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扶持資金每年就徵收590億。

當然,如果能考慮把部分資金轉移到可再生能源補貼上,也可以緩解部分可再生能源補貼的壓力。

光伏資訊張衛紅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