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有效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保护根河林区的野生动物资源,根河森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民警经常深入到辖区单位开展巡逻检查、宣传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极大的提高了辖区职工群众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和法律常识。

近日,根河森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接到根河燃料公司下属3.5公里油库值班职工电话称:在其去根河不冻河打水的过程中发现有人用“滚笼”捕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白腰朱顶雀(俗称苏雀)。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同油库职工一起将白腰朱顶雀放生,并将捕鸟工具“滚笼”销毁。(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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