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叔冒充少女微信上演“賣身救父” 詐騙35萬餘元

“救救我吧!我父親得了重病,手術需要一大筆錢,誰能幫我,我會報答他的!”。憑着這樣的信息童某詐騙3名被害人35萬餘元的錢財。近日,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微信詐騙案。

被告人童某於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間,在網上化名爲童芝蓮、童藝蓓,通過廣撒網的方式在QQ、微信發佈在醫院治療疾病的圖片,虛構其父親及自己身患重病需要醫藥費,承諾以後會報答的形式先後多次騙取多人財物共計355801元。

2013年童某通過QQ加了吳某爲好友,自稱自己叫“童芝蓮”,四川人,24歲。後來“童芝蓮”以父親生病做手術向吳某借錢。吳某看了“她”的照片想和“童芝蓮”談戀愛,就到銀行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里存錢。“童芝蓮”父親手術後,“童芝蓮”又稱自己患白血病,治療需要很多錢,並承諾病好後與吳某結婚。後吳某通過現金存款方式,先後100多次給對方匯款約20萬元。後童某又用微信以同樣的方法騙取了周某和裘某。直至2017年的7月童某才被公安機關抓獲。經公安機關查明,童某系浙江省杭州市人,1972年生,性別男,今年已經47歲,身高僅一米五多,曾因犯盜竊罪三次進過監獄,出獄後在QQ和微信上註冊了一個叫“極風の飛燕”的女號。 “童芝蓮”與“童藝蓓”均爲童某實施詐騙而杜撰的身份。網絡的照片及身份證也是童某在網上下載和製作的。後經宿州市埇橋區法院審理判處童某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追繳被告人童某違法所得三十五萬五千八百零一元,返還三被害人。童某不服上訴至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宿州中院審理後認爲:上訴人童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童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從重處罰。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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