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枪最初是为增强步兵火力而出现的。它正式作用是步兵近距离支援武器,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机枪的战术技术要求是火力强、能持续射击,因此那时的机枪都很笨,由于其战术重要性,在战场上往往成为对方优先打击的目标被精确定位,并且受到迫击炮狙击手的“特别关注”,因此,机枪手的伤亡高得不成比例,

多数军队认为只要步兵班在战斗中要火力支援就需要轻机枪,至于轻机枪的作战距离应多远?在二战中,装甲车为防止进入敌反坦克炮射程,步兵一般在800~1000米处下车徒步突击,攻方士兵下车这一时刻是攻方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守方抓住这个理想的战机远距离持续射击,火力压制和骚扰使敌军丧失集结和展开的自由。因此二战的轻机枪射程以1000米为主

但现代战场上己经缺少密集的步兵队形方便MG42这类高射速武器屠杀了,轻机枪能完全满足压制敌火力的要求,如果现代战争(如海湾战争),攻方士兵下车时,炮火准备仍在继续尚未延伸,加之守方还会受到敌车载武器(机关炮等)的直射火力压制,在此情况下轻机枪对敌开火是难以实现的,

轻机枪用在防御的最后阶段阻止敌方攻入阵地,射程600米即足以敷用,而进攻时步兵班主要承担对400米以内目标作战的任务,轻机枪的主要战术职能是:在突击的最后阶段,提供支援性火力,掩护步兵班在敌火力下作战术跃进。远程目标应由连、营属重型火器来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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