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唐山一名女子報警稱她在與男網友見面的時候

對方對其見色起意

不僅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

還將他捆綁起來最終實施了強姦

接到報警後

唐山警方迅速出擊

可經過細心民警的抽絲剝繭細心調查

卻發現該案另有玄機

……

事發經過2018年11月10日晚8時30分,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分局劉家營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稱被一名男子強姦,現已回到其居住的賓館內,要求迅速出警。

警方迅速趕往報案人所居住的賓館。在該女子暫住的賓館內,民警見到了報案人張某和“被強姦的女子”譚某。在警方的詢問中,譚某講述了自己“被強姦”的經過,她說自己通過網絡結識了一名豐潤的男網友,兩人在網上聊得十分投緣,豐潤男子提出願意幫助譚某在豐潤介紹一份工作,並報銷全部路費,隨後譚某便帶着打工認識的女子張某乘火車從上海來到豐潤,在豐潤區一個村落與這名男網友見面,不料對方見色起意,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並將自己捆綁起來實施了強姦。

民警發現譚某在講述時,感覺神色不正常,講話中友很多疑點,並且有許多矛盾的地方。警方還發現:當被問到案件過程中某些關鍵細節時,譚某和張某總是含糊其辭,前言不搭後語並且表述得毫無邏輯性。譚某說自己和張某兩人是一同來到劉家營鄉這個村與男網友見面的,爲何最後只有譚某一人與該男子獨處,此時張某又去了哪裏呢?

民警又就案件關鍵點分別對兩人進行詢問,兩人的回答出現了不小披露。警方覺得這個案件一定另有隱情,張某和譚某兩人一定說了謊。之後警方再一次對譚某和張某進行詢問。這一次,兩人承認了自己的撒謊進過

揭露真相

原來,當譚某和張某與男網友在豐潤見過一面之後,豐潤男子並沒有像之前承諾的一樣爲譚某和張某介紹工作,也沒有履行爲他們報銷路費的承諾。兩人回到賓館後,越想越氣,於是打算給該男網友添點麻煩,讓他“不好過”,便一起捏造了“被強姦”這件事向警方報警。

譚某和張某因謊報警情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兩人被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警方提示:

廣大公民一定要遵守社會公德,尊重接處警民警的勞動,不要隨意撥打報警電話。對謊報警情和多次騷擾的,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謊報警情或騷擾警方

非法佔用警力資源

對有限的警力是極大的浪費

會使真正身處危難情形

需要緊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時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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