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失獨者、“不遷墳”者成“黑惡勢力”,“打黑”不是“黑打” | 沸騰
摘要:從醫生到乞丐,從失獨人員到討薪者,看到這些人畜無害的羣體都成了掃黑除惡摸排對象,我嚇得一哆嗦:雖然只是“摸排”,而非定性,可在將來的某一天,我有沒有可能因爲從事了某項正當職業,或者做了某件並不違法的事,卻被列爲掃黑除惡排查對象。4月7日,網友爆料,貴陽某歷史悠久的幼兒園懸掛起“堅持打早打小,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的橫幅,網友調侃這是“掃黑除惡要從娃娃抓起”。
“打黑”不是“黑打”,所有的“掃黑除惡”都不能偏離法治軌道。
真正的黑社會狠人敢於嚼湯匙。
文 | 王言虎
一、無辜者成了“黑惡勢力”
最近看新聞,彷彿一下子冒出好多“黑惡勢力”。
4月10日,江西上饒市廣豐區某街道下發通知:如不限期遷墳,將“按相關法規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制裁”。
4月9日,蘇州相城區渭塘鎮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印發的《掃黑除惡進企業(2019最新版)》宣傳冊中,將醫生排在了“中國10大黑心企業”首位,把丐頭(操縱乞丐的人)放在第二位。
4月7日,網友爆料,貴陽某歷史悠久的幼兒園懸掛起“堅持打早打小,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的橫幅,網友調侃這是“掃黑除惡要從娃娃抓起”。
再往前,湖南湘潭、山西忻州、河北井陘三地將“失獨家庭”列爲掃黑除惡摸排對象;還有未經證實的橫幅內容顯示,有地方將“惡意討薪者”列入掃黑除惡陣營。
失獨家庭也成爲了“掃黑除惡”的對象。
從醫生到乞丐,從失獨人員到討薪者,看到這些人畜無害的羣體都成了掃黑除惡摸排對象,我嚇得一哆嗦:雖然只是“摸排”,而非定性,可在將來的某一天,我有沒有可能因爲從事了某項正當職業,或者做了某件並不違法的事,卻被列爲掃黑除惡排查對象?
細思恐極。
上文提到的幾個地方,現在均已整改,有的官員還丟了烏紗,但我認爲這不值得欣慰:
如果沒有被曝光,他們還會道歉、整改嗎?
在媒體曝光的聚光燈尚未抵達的地方,會不會有無辜者被潛在地當成了打擊、摸排的對象?
二、什麼樣的纔算“黑惡勢力”?
咱們絕大多數守法公民都沒有跟“黑惡勢力”打過交道的經驗,沒法對“黑惡勢力”得出一個直觀標準,但咱們都看新聞,看影視劇。
讓我說,“黑惡勢力”就是《古惑仔》裏的陳浩南、烏鴉那樣的,洪興與東興的兄弟們動不動就光着膀子在銅鑼灣肉搏;
或者如《征服》裏的劉華強,帶着兩三小弟,霸氣地拿槍指着封彪,“給你機會你不中用啊”;
瓜農剋星劉華強。
更高級的,是《龍城歲月》裏賣白粉、軍火、做皮肉生意的“堂主”們。
又狠又惡,殺人放火,他們是真正的“黑惡勢力”。他們也真的在作惡。
《馬大帥》裏的範德彪,雖然自稱“水庫浪子”、“開原市幾場著名惡仗的主打人”,但他肯定不是“黑惡勢力”,因爲“吹牛x”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自封的“黑惡勢力”。
那些本本分分從事着合法職業的失獨人員、討薪人員,只要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涉黑行爲”,就更不可能是“黑惡勢力”了。
如果說影視劇中的人物形象太過主觀,那不妨拿相關法律做比照。
《刑法》裏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黑社會性質組織應具備以下特徵: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對照之下,乞討的、失獨的、討薪的,沒有哪一個符合以上特點。所以,個別地方將這些人員列爲“黑勢力”,確實毫無邏輯。
再看全國掃黑辦剛剛發佈的《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明確要將有無“爲非作惡、欺壓百姓”特徵作爲審查判斷惡勢力的主要標準。
而不管是失獨家庭,還是討薪人羣,或者是“拒遷墳者”,他們在維權過程中或許會有一些過激的舉動,但這是不是就真夠得上“爲非作惡、欺壓百姓”了?
這需要法律的界定,而不是地方行政部門籠統扣上個“黑惡勢力”的帽子,說他們是他們就是了。
三、掃黑除惡別偏離法治軌道
開始於2018年1月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初衷是“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這項行動事關民衆基本的安全感與獲得感,所以行動本身是有積極意義的。
但“打黑”不是“黑打”,掃黑除惡不能偏離法治軌道。
我們要保障民衆深夜擼串的安全,而不是將深夜擼串的食客當成打黑對象;
我們要打擊惡意欠薪的黑心老闆,而不是將討薪的受苦民工當成“黑惡勢力”;
“打黑除惡”要“打早打小”,但不是機械地認爲就要從幼兒園娃娃開始抓起。
“打黑”也要從娃娃抓起?
最近各地密集曝光的掃黑除惡擴大化現象,有新聞“搭便車效應”的原因,但個案集中爆發,是否也意味着,有些地方掃黑除惡確實有跑偏風險?
若是,那問題不容小覷。
掃黑除惡是一項爲期三年的專項行動,但中央也明確要求嚴格按照法律辦事。這其實就是給一些地方提前打了預防針,地方不能隨意界定、擴大打擊對象。
最後講一個身邊的例子。
我的一個親戚在縣城裏做點小買賣,因爲老家農村一塊宅基地的歸屬問題,與村支書打起了官司。去年,掃黑除惡行動一開始,該支部書記就向上級報告,跟他有糾紛的這個村民就是黑惡勢力。
但這顯然不是事實。當地相關部門調查之後也否定了這一說法,親戚成功避免了一起冤案。
當事人後來在講起這件事時哭笑不得,但你我都知道,這個事情可一點都不好笑。
編輯 新吾 實習生 鄧海瀅 校對 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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