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批复同意宜宾市《越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简称《总体规划》),要求按《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景区管理。

批复要求,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和遗址遗迹,提升景区品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景区永续利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批复强调,要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

宜宾越溪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22.2平方公里,是以蜿蜒于丘陵地貌上的越溪河河流景观为主景,辅以两岸的古迹、佛教、民居等人文景观及田园、森林等自然风光。

(宜宾市叙州区地方志办公室)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