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涉嫌刑事恐嚇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黎智英5日下午到法院應訊

【環球網報道記者尹豔輝】據香港"東網"等港媒5月5日報道,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爲涉嫌於2017年刑事恐嚇記者,以及於去年8月31日,與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於2月底被捕,今日(5日)下午分兩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因涉嫌刑事恐嚇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黎智英5日下午到法院應訊

黎智英(圖片來源:香港"東網")

報道稱,至5日下午13時18分,被告之一的楊森到達法院;黎智英也於下午約14時到場。

"東網"提到,有關刑事恐嚇的控罪稱,黎智英於2017年6月在維園涉嫌刑事恐嚇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日報》男記者,違反香港法例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是指黎智英於去年8月31日與李卓人及楊森,涉嫌參與於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17條。

另據"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根據法例,兩項罪名的最高刑罰均是入獄5年。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