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巴县太平桥乡一枝碉村党支部书记高兴海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1月,丹巴县太平桥乡一枝碉村实施该村三岔沟水土保持建设工程,项目实际支出44万余元。2015 年11月,高兴海为多套取资金,虚报购买砂石款1万余元,并将1万余元据为己有。2017年12月高兴海上缴违纪款。2018年2月,高兴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理塘县君坝乡火古龙村截留扶贫救助资金问题。2017年1月,君坝乡党委政府安排火古龙村支部书记阿波和村委会主任阿珠,发放火古龙村12户贫困户51人的扶贫救助资金共计3.3525万元。经二人商议后,上述资金向村民发放2.3525万元,剩余1万元拟作为村活动经费。2017年7月,经群众反映,君坝乡党委政府督促二人将1万元如数发给贫困户。2018年1月,阿波、阿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乡城县教育体育局初级工李鑫挪用、贪污助学贷款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生资助金问题。2014年12月至2018年3月,乡城县教育体育局初级工李鑫利用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助学贷款资金91.6822万元,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发放2014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生资助金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冒领方式,侵吞2014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贫困生资助金13.3万元,涉嫌贪污犯罪。2018年10月李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得荣县八日乡学巴村违规分配低保资金问题。2018 年1月,得荣县八日乡学巴村“两委”在明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资金必全额兑现到户要求的情况下,将该村1 户贫困户应享受的低保资金1.596万元收回后平均分配给全村24 户农户。2018年5月,村党支部书记丁真扎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四郎达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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