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曉飛表示,今年要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部分省會城市和地縣級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重點圍繞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信貸、納稅、辦理破產等方面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推動出臺更多硬舉措,讓企業有切身感受。改革完善審查制度,按照競爭中性的要求,我們同時借鑑國外先進經驗,對接國際通行規則,進一步完善審查範圍,審查標準和操作程序,彌補制度短板,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

  • 在北京、上海試行取消規模小、風險小的建築項目施工圖審查。
  • 清理妨礙公平競爭、束縛民營企業發展、有違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政策措施。年底之前,要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
  • 圍繞市場主體關注的市場準入、政府採購、招投標這樣一些重點領域,嚴格審查增量的政策文件
  • 研究制定以信用爲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頂層設計文件。
  • 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標識加快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利用大數據手段全面刻畫市場主體信用狀況。

4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公平競爭審查

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目的就是在於防止政策措施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它是一個事前的審查,實際上是從源頭上來打破行政壟斷。對參與經濟活動的不同的所有制企業實行差別化、歧視性的待遇,這是典型的行政壟斷行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這個是明確禁止的。

截至2月底,國務院各部門、各省級政府、98%的市級政府、92%的縣級政府都已開展審查工作。其中,18個省區市實現省、市、縣三級全覆蓋。

市場監管總局也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26個部門,圍繞市場主體關切,聚焦制度短板弱項,提出了一系列應對的措施,主要是四個方面:

一是按照競爭中性的原則,部署清理妨礙公平競爭、束縛民營企業發展、有違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政策措施。

二是要嚴格做好新出臺文件的審查。今年年底之前,要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確保涉企的政策措施都要進行審查,嚴審增量。

三是進一步改革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要修訂實施細則,要建立定期的評估清理機制,推行第三方評估。

四是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監督機制,定期開展文件的抽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將公平競爭審查納入到相關考覈體系等等。

下一步,將會把公平競爭審查作爲落實競爭中性原則的一個重要措施。

  • 圍繞市場主體關注的市場準入、政府採購、招投標這樣一些重點領域,嚴格審查增量的政策文件,防止違背競爭中性的原則。
  • 改革完善審查制度,按照競爭中性的要求,我們同時借鑑國外先進經驗,對接國際通行規則,進一步完善審查範圍,審查標準和操作程序,彌補制度短板,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

優化營商環境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會聚焦幾個重點領域:

第一,進一步推進營商環境的便利化改革。

針對這些短板,今年我們準備推出一些措施,比如在北京、上海試行取消規模小、風險小的建築項目施工圖審查環節,因爲小項目施工圖審查增加了辦理相關事項的耗時和操作成本。還有是研究出臺一些措施,比如明確電子簽名、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這也可以大大節約企業辦事的成本,很多東西可以在網上辦理。

另外,我們在跨境貿易方面也有一些不夠便利的做法,這次我們精簡跨境貿易所需要的憑單和憑證,完善進口貨物的“提前申報”制度,有針對性地採取便利化改革。

第二,推進營商環境的法治化。

我們結合審判實踐,出臺了有關企業破產法的司法解釋,明確管理人處分債務人的重大財產應該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這就進一步增強了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的權利。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還出臺了有關民商事案件延長審限和延期開庭等問題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簡單的民商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這樣會有效縮短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比較簡單的民事、商事案件的審理時間,這都是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的努力。

下一步,我們還會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推進物權法、合同法等一些法律的修訂工作,主要是針對這些法律當中不適應目前形勢需要的內容進行修訂,以打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第三,執行問題。

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後一公里”,確保我們推出的各項改革措施能夠落實見效,切實增強市場主體的獲得感。

信用監管

下一步,將着力從頂層設計、基礎保障、創新推廣等方面推進信用監管工作:

一是完善頂層制度設計。研究制定以信用爲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的頂層設計文件,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

二是加強信用信息歸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標識加快各類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利用大數據手段全面刻畫市場主體信用狀況,爲開展信用監管築牢基礎。

三是開展創新應用。目前,國家發改委已牽頭完成涉天然氣、涉煤炭等27個領域近40萬家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評價,爲相關部門更加便利精準地開展信用監管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們將進一步擴大評價範圍,創新評價應用,推動信用監管工作不斷完善。

審批事項,應減盡減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納稅方面,自今年4月1日起,將逐步建立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在辦理建築許可方面,我國正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完善監管方式;在跨境貿易方面,持續推出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相關舉措,提升通關便利度,壓縮耗時和費用。

去年,我國在22個城市開展了營商環境試評價。周曉飛表示,今年要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部分省會城市和地縣級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重點圍繞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信貸、納稅、辦理破產等方面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推動出臺更多硬舉措,讓企業有切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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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建築通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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