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行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素平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县长徐中玲及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工作总站、龙州镇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行唐县鲜态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行唐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行唐县畜产品质量检测站、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成员都积极与有关负责人交流,细致查看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随后,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县政府、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工作总站关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农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财政支持、监督管理、抽查检测、违法治理、宣传学习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一定成效,通过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中期评价,但在法律宣传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检测能力、体系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执法检查组成员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素平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关系到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社会及媒体关注度高。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做了大量工作,但仍需在薄弱环节上继续发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多渠道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学习有关知识,让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精通业务;让农产品生产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自律;让消费者掌握辨识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实施源头治理,推进产品提档升级。注重产地环境保护,指导农业生产基地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自觉抵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强化体系建设,严格质量风险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部门职能及各环节监管责任,明确农产品生产企业职责。健全检测体系,整合监测资源,扩大检测覆盖面。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健全认证体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三品一标”产品认证积极服务,提高全县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健全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财政投入,配强人员及设备,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良好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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