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創業,第一個要解決的難題就是融資,顯然要從投資商口袋裏掏錢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有些創業者會耍小手段,忽悠和欺騙投資人。但事實僅止於此嗎?

實際上,衆多的創業者在跟風投的接觸中,也常常覺得自己被風投忽悠了。但是小夥伴們要知道,創投們的本質也就是前面相互忽悠,到最後還是聯手忽悠了投資者!

創業者如何忽悠風投:

1、刻意僞飾企業表現

除了一些情理之中的裝積極的做法,創業者最常見的是對自己公司的情況造假,比如媒體曾曝光的在海外上市的某新能源企業,“看似繁忙的油罐車行來駛去,卻始終未見任何油品裝卸,更有員工自曝,‘那些車都是租來的。’”

2、手拿多份投資條款清單鼓動風投競價

有一些創業者學會了“多談戀愛不結婚”,不着急簽訂投資條款清單,而是找風險投資人多要投資條款清單。形勢好的時候,經常有創業者手裏拿着五六份投資條款清單讓風投相互之間競價,特別是如果這其中有知名VC的投資條款清單,那就相當具有“說服力”。一旦競價,VC自身也可能不冷靜,你給10倍市盈率,我給15倍,最後20倍,還可能是高價買到的“贗品”,難怪曾有投資人在公開場合表示,“最不喜歡讓VC競價的企 業。”

3、融資挪作私用

2009年底PPG徹底關門,資產用於償還拖欠的廣告費。其創始人李亮此前“盈利、不缺錢”的說法似乎還言猶在耳,但其本人卻就此人間蒸發。而對於李亮常常開着勞斯萊斯、法拉利去見客戶,還花4500萬買了豪華私人遊艇的事,儘管李辯稱“自己本來就有錢”,外界卻很難相信這些與投資人的錢毫無瓜葛。拿風投的錢來改善生活,這不排除是一部分創業者在“忽悠”之時就抱有的初衷,但相信還有一部分創業者融資的目的還是想做一番事業,但在做企業的過程中,會有一部分企業家最終放棄理想去謀取個人私利。

4、企業財務報表造假

2009年3月,新加坡上市的國內教育培訓機構東方紀元發表聲明稱,在2008年業績報告以及此前多年的財務報表中,具有虛報誇大財務數據的行爲。當天,董事長王越安向董事會辭職。東方紀元向新加坡交易所申請暫停交易,財務醜聞案全面爆發。上市後曝光醜聞的這絕不是第一單。這使得不少投資界的同行都感同身受,不知道自己投資的種子企業是不是還有類似“黑洞”或不利信息。

5、轉移企業利潤

當不少創業者發現情況並不像自己簽約時那樣樂觀、自己即將“賭輸”之時,辛苦了這麼長時間,股權還要被風投“倒扣”一部分,他們就可能創造性地採用種種做法,比如轉移企業利潤等等——這也使得中國式的投資故事有着更加糾纏複雜的情節。

風投如何忽悠創業者:6、給了投資條款清單不投

“話說從前的從前,那時天還是藍的,水還是綠的,VC沒談過五輪是不給投資條款清單的,給了投資條款清單是準備要投資的。”—— 這雖是VC間流傳的玩笑,但還是可以證明,以往的投資條款清單還是有類似於錄取通知書的“含金量”的,而不像現階段通脹貶值得厲害。

一位成功企業家至今仍對當年差點被風投“搞死”的經歷心有餘悸。當時企業在經歷了A輪融資之後,產品逐步成熟,也想進一步擴充資金。在朋友的介紹下,他認識了風投L先生。在交談之後,L先生對這位企業家的公司十分讚賞,當場就要作勢籤支票。“要不這樣,我們搞個隆重的融資發佈儀式,當場簽約。”然後風投對企業家說,你現在的任務就是回去花錢,把企業的品牌知名度弄上去,之後爭取三年上市。

這位企業家興沖沖地跑回去,從自己創業的小辦公樓裏退出來,花幾十萬租了個看上去比較像樣的辦公地點,交付了租金之後開始裝修。

這期間該風投也到公司做了盡職調查,但是卻始終沒有實踐最後籤支票的一步——事後才知道,這家基金已經投資了該企業家的競爭對手,盡職調查是爲了掌握更多關於企業的數據與內部情況。而這使得本來就缺錢的企業家在搬回原來地方的同時,又不得不支付租樓違約金,公司也險些就此一蹶不振。

7、個別壞分子可能要求返點

而最爲不能容忍的可能是極個別風投私下裏找創業企業要求投資“返點”,因爲風投作爲一般合夥人的收入是來自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和一定比例的激勵收入,“但是我投資了這家公司,我個人會有什麼好處?”一些把個人利益放在這個鏈條上的 VC,就可能會個人要點公司的股份,或者直接要求一定比例的投資現金作爲返點。

8、抄襲創業者創意

還有一種情況,是風投“借用”(在創業者看來就是 “抄襲”)的作法——風投每天可能會收到相當多來自創業者的商業計劃書,有部分風投可能會把有價值的創意移植到其他公司。風險投資人中還可能有一種創業合夥人(EntrepreneurinResidence,EIR),他們有創業經驗,同時參與評估項目,而創業者的想法,有可能就是觸動他們下一次創 業的靈感。

9、手持協議虎視眈眈

另一種令創業者不爽的情況就是,大部分風投都會對外承諾“投資後不干涉企業的運營管理”,但是創業者千萬不要淪落到“以身試法”這一步,否則就像笑話中所述,在董事會上被換掉可能是“普遍現象”。

“風投乾的活也不難,投資前靠有限合夥人,之後有協議就能靠企業家了。”一些創業者難免如是抱怨。平心而論,風投與企業家的資本協議有法律效力,其實不能算“忽悠”,但對於創業者來說,風投對資本遊戲規則的更嫺熟的掌握與操控,使很多創業家還是有 “被涮”的感覺,特別是最終淨身出戶的創始人可能更有“杯具”感。

10、鼓動上市或被收購

說起上市,不少企業家因被投資人逼着上市而一肚子委屈。“一舉一動對手都清清楚楚,不就等於去裸奔嗎?”網易CEO丁磊曾這樣告誡企業家“謹慎”對待上市問題。其實,隨着近兩年中國企業家的成熟,“要不要上市”、“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需要風投”他們思考得越來越多。而從風投的角度來說,其最終目的還是上市或收購。

因此創業者頗有感受地說,過早上市等於把一箇中量級選手送到了重量級的拳擊臺上,很可能被打得鼻青臉腫甚至一蹶不振, “但是有些時候風投忽悠你去較量,搞得你當時也會過高估計自己的實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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