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逸枫 2018年10月1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督察〈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转户1300万人。到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几类重点人群落户要全面放开放宽: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两年前就已印发,国家发改委此次发出督察通知,意在督促各地政府、部门尽快落实好这一方案。

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各项目标任务的牵头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和推动改革落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改革取得的实质性成效,进展滞后的改革任务及内在原因,下一步整改的政策建议。在一系列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起草形成督察报告,于11月底上报。

继此前一轮各大城市纷纷降低落户门槛后,今年9月份以来,广州、厦门、杭州亦相继放松落户门槛,加入抢人才行列。一年多来,各大城市不断掀起“抢人大战”,包括西安、郑州、长沙、天津等城市在内接连公布了放宽落户政策。几天前,杭州对技能型人才放宽了落户限制,并适度放宽了投靠迁移政策。

广州9月18日出台了户籍新政,厦门9月29日也宣布了放宽落户条件,对五类“重点群体”到厦门入户实施新政,这是厦门自2010年8月后,首次放宽落户厦门岛内的条件。不过,以北京、上海为代表的特大城市,仍在控制常住人口规模。北京到2020年要将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以内,并长期稳定在这一水平。上海则表示到2035年将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

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安、武汉、郑州等国家中心城市,争抢人才的态势比较明显。而从人口迁徙大趋势来看,三四线城市的流动人口数量将不断减少,且未来必然会出现常住人口的减少,大都市圈的人口会不断增加。省会城市或大部分计划单列市的人口也将继续增加。从投资的角度,应该配置人口聚集城市的房地产或相关产业。

在未来中国的人口迁移格局中,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人口将继续集聚,城市之间、地区之间的人口集聚态势将分化明显。在东部地区,北上广深津等大城市将可能继续呈现大量人口净迁入。其他城市,特别是外来人口众多的中小城市,人口增长有可能放缓甚至停滞。在中西部地区,重庆、郑州、武汉、成都、石家庄、长沙等区域中心城市人口将快速增长。

对于楼市限购限贷城市来说,农民市民化、非户籍人口城镇化过程中城市新增人口住房需求必将有所增加和释放,一定意义上争抢人才就是争抢有资格购房人群指标。因此,户籍新政的放松,实质上是对房地产的托底,释放出庞大的首次与改善需求。预计,未来中国人口大迁徙,必带来的楼市格局变动不容忽视,这是巨大的楼市红利。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最大受益区域,主要集中一二线城市的地区。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包括天津,一直都是人口流入的主要地区,外地人口占比很大。为了控制大城市规模,避免城市病,一线城市户籍限制,向来是全国最严的一档。从数据来看,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一带,因为经济相对发达,城市化率一直处在全国领先的水平。

因此,未来1亿非户籍人口要装到省城去,很大可能是装到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这些发达的地区。虽说外地人口在本地落户,意味着需要支付公共福利均等化的巨大成本,不过它带来的人口红利也不容小看。人口促进经济繁荣,或者说得更现实点,也能够带动地方的房地产业,从这个角度看,它们将会是最大赢家。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不仅可以起到托底房地产的效果,关键是实现稳定房价上涨预期的作用。一方面是释放庞大的首次置业需求,有户口意味着就有购房资格,落实户口就是释放楼市购房红利。另一方面是加快人口进城,有利去库存,也是影响供需关系的主要因素。一旦库存完成的城市,人口的新增快速,别引起房价上涨。因此,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未来房价不存在下跌的空间,保持着平稳的上涨是大趋势。

通知指出,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是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有机结合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的内在要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率从17%左右提升到58%,人口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与发达国家70%的城市化率相比,依旧有很大空间。

中国真实的城市化率,就是户籍人口的城市化率,要比58%低很多。因为很多外地打工者虽然也被纳入城市的常住人口统计,但其子女受教育、社保关系,包括房产,基本上还是在户籍所在地农村,他只能享受工作城市的部分福利。这是《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出台的背景。仅从数据总量来看,就能发现名名义城市化率与真实城市化率,至少有着1亿的人口落差。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1.2%,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2017年为42.35%,比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年均提高了1.225个百分点,达到方案中提到的“‘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简单测算,即城镇每年增加的常住人口超过2000万。根据方案,2020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提高到45%,以2017年的数字来看,距离目标还差2.65个百分点。按现在的城镇化步伐来看,实现目标基本无虞。

2016年10月30日,国 务 院 办公厅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

通过三大举措实现2020年将1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渠道一: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探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渠道二: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的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渠道三:调整完善大中城市落户政策。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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