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新疆庫爾勒12年前廁所沉屍案再審宣判,李建功被判無罪、當庭釋放。

十多年的申訴終得結果,庭審後李建功和家人拍了一張合照,相片中的他極力剋制着表情卻仍淚雨滂沱,這眼淚背後匯聚着他10餘年的"血淚史",其中滋味也只有他自己才能體會。

李建功和家人合照

2007年12月,庫爾勒某水泥廠廁所內,發現了75歲退休女工曹菊英屍體,法醫鑑定後確定爲他殺。

在經過排查後,銀紡公司的員工李建功被鎖定爲嫌犯,因在事發當天他曾和這名老婦發生過爭吵,所以成爲了重要嫌疑人。案發6日後,李建功被逮捕。

2008年7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二師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建功死緩2年執行,宣判結果出來後,李建功提出上訴。同年11月7日,新疆高院複合裁定,爲此一審原判。

據媒體報道,當年的裁判書認定,被告李建功因爲瑣事和死者爭吵,並使用木棍多次擊打曹菊英致其昏迷,李建功又害怕遭到曹菊英家人的報復,便使用膠布將其口鼻封住致其窒息死亡,隨後又將其陳屍糞池。

李建功

但是該案件中存在一個致命疑點,就是並未提取到李建功的指紋、腳印等物證。

據媒體報道,李建功入獄一年後,家屬曾得到一份來自死者鄰居的舉報資料,他自稱曾經目擊疑似真兇的作案過程,在死者屍體被發現的幾天前,他曾聽到外面有人喊"救命",並見到有人從死者家裏走出來,但是這個人並非是李建功。

服刑期間,李建功堅稱自己沒有殺人,他本人和家人這10餘年來也一直在申訴,從來沒有放棄他。2016年本案發生了轉機,新疆維吾爾檢察院決定複查此案,兩年後的12月6日,新疆高院發佈再審決定。

李建功家人

2019年11月24日,本案開庭再審,在持續了2個半小時後,法庭宣佈擇日宣判此案。據李建功的妹妹透露,現在哥哥的身體不好,開庭站一會都站不住。

12月3日,法院宣判,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理由,原審被告人李建功當庭無罪釋放。

李建功的代理律師王誓華公開判決書,內容顯示,在庫爾勒案件調查期間,不能排除5份證言是違法取得,偵查階段的17份詢問筆錄均屬於非法證據。

法院認爲,案件的起因、犯罪動機 、犯罪目的、犯罪現場、作案工具等關鍵證據均不在案,起訴書指控李建功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遂判決被告人李建功無罪。

李建功和律師走在庫爾勒的大街上

歷經12載恢復清白之身,正值冬季,李建功久違的走在了庫爾勒大街上,但與12年前的那個寒冷無望的隆冬有所不同,今年的冬天對於李建功而言或許格外"溫暖",因爲這一刻他是自由的。

綜合:封面新聞、王誓華律師主頁、案件裁判書

編輯/王繼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