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ST華業被終止上市 涉及多起債權及擔保訴訟 

新京報快訊(記者 段文平)12月4日,上交所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作出了北京華業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上交所表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ST華業股票價格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觸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3.1條第5項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應予退市。

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4.3.8條的規定,*ST華業股票於11月13日起停牌。

11月12日,上交所通知*ST華業享有申辯權利,可以申請聽證;11月18日,*ST華業提出聽證申請,上交所於11月19日受理,併發出聽證會議通知書;11月27日,上交所上市委員會召開聽證會議,聽取*ST華業現場陳述及申辯意見;同日,上市委員會召開會議,對*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事項進行審議,認爲*ST華業股票已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面值退市情形,*ST華業申請豁免退市沒有規則依據,並作出了*ST華業股票終止上市的審覈意見;12月4日,上交所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覈意見,作出終止*ST華業股票上市的決定。

財務數據顯示,*ST華業內部控制失效,應收賬款債權投資業務爆發重大風險,涉及多起債權及擔保訴訟,部分資產和銀行賬戶被查封凍結。2018年度公司虧損64.38億元,2019年前三季度虧損50.49億元,期末淨資產爲-48.20億元。下屬子公司違規爲關聯方提供大額擔保,涉及金額達17.13億元,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新京報記者 段文平

編輯 王海亮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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