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煙臺38歲孕婦醉駕致兩死一傷案開庭!傷者失去妻兒索賠190萬)

備受關注的山東煙臺孕婦醉駕致一家三口兩死一傷案有了新進展。12月2日,該案在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人建議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3至4年,受害者家屬代理人要求其賠償190.2萬元。該案未當庭宣判,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調解。

今年8月16日晚,38歲的於某平醉酒駕駛,在煙臺與王某波駕駛的小轎車相撞,致王某波本人受傷,其同車的妻子和兒子送醫搶救無效後死亡。煙臺警方曾通報,因犯罪嫌疑人於某平已懷孕,不具備羈押條件,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於8月20日變更強制措施,依法對其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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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畫面。

38歲孕婦醉駕致一家兩死一傷不具備羈押條件被取保候審

據南都此前報道,8月22日,山東省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官方微信公衆號通報,8月16日22時15分許,煙臺市牟平區西郊路與金埠大街路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駕駛人於某平(女,38歲,現住煙臺市萊山區,系煙臺市土地利用規劃站科員),駕駛魯Y986G0號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至牟平區西郊路與金埠大街路口處,與由北向南行至肇事處左轉彎的王某波駕駛的魯F26M05號小型轎車相撞,致於某平、王某波及乘坐王某波車的胡某梅、王某浩受傷,兩車受損。王某浩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胡某梅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王某波、胡某梅、王某浩系夫、妻、子關係)。

事故發生後,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立即出警處置,將肇事駕駛人於某平控制,並抽血送檢。8月19日,檢驗結果出具,於某平血液中乙醇含量爲151mg/100ml。 當日,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於某平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立案偵查,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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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受訪者供圖。

通報稱,因犯罪嫌疑人於某平已懷孕,不具備羈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8月20日,煙臺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變更強制措施,依法對於某平取保候審。

公訴人建議3至4年,受害者方索賠190

12月2日,該案在煙臺市牟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中國庭審公開網信息,被告人於某平對酒後駕車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公訴人認爲,通過法庭調查舉證指證,被告人於某平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醉酒後駕車致兩人死亡,一人兩處輕傷,兩處輕微傷,應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公訴人認爲,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被告人於某平應當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於某平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及坦白,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4年。

12月2日,王某波方代理人在庭上要求於某平一共賠償190.2萬,其中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費、車損等。

庭審最後,於某平對交通肇事逃逸和所犯事實表示懺悔,稱將盡力給予受害人家屬經濟賠償,希望法院能夠從輕處理。

最終,該案未當庭宣判,關於民事部分接受庭下調解。

netease 本文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荀建國_NN7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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