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薪人”的初心

“閆檢察官,我們已經達成調解協議,而且已經拿到三分之一的欠薪款,剩下的七到十五之日就能拿到,您爲我墊付的訴訟費想還給您,真想當面謝謝您”。4月9日,在外地辦案的雲岡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接到了農民工白某的電話,他們被拖欠的72.66萬元工資終於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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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始末

2019年6月起,白某等94人經人介紹陸續在葫蘆島市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攬的大同市雲岡區某酒店從事裝修工作,白某等94人按照約定提供了勞動,但之後該建築公司未依約支付勞動報酬,拖欠工資達111萬餘元。

在多次索要無果後,白某等人於2019年11月12日將該情況向雲岡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反映。勞動監察大隊在調查過程中發現該裝修項目還存在其他欠薪行爲,且該項目欠薪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欠薪單位與建設單位相互推諉,極不配合,遂將該線索移交雲岡區檢察院,請求區檢察院協助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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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 介入

聽取意見

釋法說理

雲岡區檢察院承辦案件的檢察官立即着手調查覈實案件情況,聽取當事人意見,同施工方和建設方溝通聯繫,釋法說理,爭取協商解決。但由於承包方和建設方相互推諉,多次藉故拖延,雲岡區檢察院決定依法支持農民工訴訟主張權利,於2020年1月2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另外3起20人農民工於訴前達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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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聯手

因受疫情影響原定於2020年2月3日開庭審理的該案延期。疫情好轉之後經過區政府、區人社局、區公安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多次商討,共商對策,形成合力,克服疫情影響,推進該事件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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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 審理

4月9日,由大同市雲岡區檢察院支持起訴的10起74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在雲岡區法院開庭審理。檢察官以支持起訴人的身份出庭,宣讀了《支持起訴書》,闡述了檢察機關爲農民工維權的主張,並依法對法庭審判活動實行同步監督。庭審中,被告對原告的起訴事實和訴訟請求,以及檢察院支持起訴書內容均認可,雙方均同意調解,被告當庭支付了30萬元的勞務工資。其中3起庭外達成和解撤訴。

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制度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職能,雲岡檢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克服疫情影響,在區政府的主導下,與法院、人社局、公安局形成合力打出“組合拳”共同促進案件快速辦結,有效解決勞資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爲根治欠薪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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